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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税法》历史真题(398题)


第381题

下列支出中,可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核算的有()。


A.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B.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C.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D.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参考答案:ABC


解析:

选项ABC:均可以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选项D:改建的固定资产,除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和租入的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固定资产,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


第382题

下列关于税收情报交换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税收情报应作密件处理

B.税收情报涉及的事项可以溯及税收协定生效并执行之前

C.我国从缔约国主管当局获取的税收情报可以作为税收执法行为的依据

D.税收情报交换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进行


参考答案:ABCD


解析:

选项A:税收情报应作密件处理。制作、收发、传递、使用、保存或销毁税收情报,应按照规定执行。选项B:情报交换应在税收协定生效并执行以后进行,税收情报涉及的事项可以溯及税收协定生效并执行之前。选项C:我国从缔约国主管当局获取的税收情报可以作为税收执法行为的依据,并可以在诉讼程序中出示。选项D:情报交换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进行。


第383题

下列合同中,按照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税目计征印花税的有()。


A.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B.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

C.版权转移书据出让合同

D.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参考答案:ACD


解析:

选项B:“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按照“技术合同”税目计征印花税。


第384题

(根据最新教材修订)下列方式获取的房屋权属中,可以免征契税的有()。


A.以实物交换取得的房屋权属

B.因买房拆料取得的房屋权属

C.社会团体承受房屋用于办公

D.承受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业生产


参考答案:CD


解析:

选项A:以实物交换房屋视同房屋买卖应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选项B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实际构成房屋买卖应先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照章征收契税;选项C: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选项D: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并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免征契税。


第385题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下列业务中,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有()。


A.提供装卸搬运服务

B.供文化体育服务

C.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D.提供税务咨询服务


参考答案:ABC


解析:

选项ABC: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文化体育服务和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等,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选项D:提供税务咨询服务,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没有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规定,只能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按照6%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第386题

下列关于税法原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中的核心

B.税收效率原则要求税法的制定要有利于节约税收征管成本

C.制定税法时禁止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给予特定纳税人特别优惠这一做法体现了税收公平原则

D.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体现了法律优位原则


参考答案:ABCD


解析:

选项A: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中的核心。选项B:税收效率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经济效率,二是指行政效率。前者要求税法的制定要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体制的有效运行,后者要求提高税收行政效率,节约税收征管成本。选项C:税收公平原则,禁止对特定纳税人给予歧视性待遇,也禁止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给予特定纳税人特别优惠。选项D:法律优位原则,其基本含义为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的效力,还可进一步推论为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


第387题

下列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的,同时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B.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C.纳税人违反增值税有关规定被加收的滞纳金应计入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

D.纳税人被查补消费税时应同时对查补的消费税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参考答案:BD


解析:

选项A: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选项C:纳税人因违反增值税、消费税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


第388题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下列属于纳税申报对象的有()。


A.代扣代缴义务人

B.享受减税的纳税人

C.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纳税人

D.享受免税的纳税人


参考答案:ABCD


解析:

选项ABD:纳税申报的对象为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取得临时应税收入或发生应税行为的纳税人、享有减税、免税待遇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选项C: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第389题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下列企业可以作为代收代缴义务人的有()。


A.物流企业

B.商品生产企业

C.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

D.电子商务企业


参考答案:ACD


解析: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作为纳税义务人,实际交易价格(包括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作为完税价格,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可作为代收代缴义务人;选项B:商品生产企业不能作为代收代缴义务人。


第390题

根据现行税务行政处罚规定,下列属于税务行政处罚的有()。


A.行政罚款

B.加收滞纳金

C.没收财物违法所得

D.停止出口退税权


参考答案:ACD


解析:

现行的税务行政处罚种类主要有:(1)罚款。(2)没收财物违法所得。(3)停止出口退税权。(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391题

纳税人发生的下列行为中,应征收消费税的有()。


A.酒厂将自产的白酒赠送给客户

B.烟厂将自产的烟丝用于连续生产卷烟

C.汽车制造厂将自产的小汽车用于工厂内部的行政部门

D.原油加工厂将自产的柴油用于调和生产生物柴油


参考答案:AC


解析:

选项A: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馈赠,在移送使用时发生纳税义务;选项B: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烟丝),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卷烟)的,不纳税;选项C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在移送使用时发生纳税义务;选项D: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柴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生物柴油)的,不纳税。


第392题

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对一些支出项目按一定标准予以税前扣除。下列关于税前扣除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可以据实扣除

B.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C.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合理的工资薪金和为其缴纳的“五险一金”可以税前扣除

D.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可据实扣除


参考答案:BC


解析:

选项A: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选项D:个体工商户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人的5%。


第393题

(根据最新教材修订)

(根据最新教材修订)某石化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 年 5 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从国外某石油公司进口 50000 吨原油,支付不含税价款折合人民币 9000 万元,其中包

含包装费及保险费折合人民币 10 万元。

(2)开采 10000 吨原油,并将开采的原油对外销售 6000 吨,取得含税销售额 2260 万元,另外支付运输费用 7.02 万元。

(3)将开采的1000吨原油用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含税销售价格为0.38万元/吨,成本为0.34万元/吨。

(其他相关资料:原油的资源税税率为 6%,省税务局确定的资源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率为1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说明业务(1)中该石化企业是否应对从国外某石油公司进口的原油计算缴纳资源税,

如需要计算缴纳,计算应缴纳的资源税额。

(2)计算业务(2)应缴纳的资源税额。

(3)计算业务(3)应缴纳的资源税额。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1)不需要缴纳资源税。资源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

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缴纳资源税的资源的开采地点是“境内”,这会带来资源税

进口不征,出口不退的规则。

(2)应缴纳的资源税额=2260/(1+13%)×6%=120(万元)。

(3)应缴纳的资源税额=1000×0.38/(1+13%)×6%=20.18(万元)。


第394题

李某是我国甲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2020年发生了以下经济行为:

(1)1月初李某与甲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企业给付的一次性补偿收入96000元

(2)2月李某承包了甲企业的招待所,按照合同规定,招待所的年经营利润全部归李某所有,但是本年应该上缴承包费20000元,李某每月从经营收入中支取工资4000元。当年招待所实现经营利润85000元(不含李某工资)。

(3)3月李某将承租的一套住房转租给他人居住。李某承租的住房租金为每月2000元(有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支付凭据),其转租的租金收入为每月3000元。

(4)4月至12月李某应邀为乙培训机构授课按照合同规定,每月授课4次,每次课酬6000元,培训机构已按规定支付了课酬。

(其他相关资料: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为32000元)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部分)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30000元的

5

0

2

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

10

1500

3

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050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 回答李某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并说明理由。

(2)计算李某经营招待所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3)回答李某转租住房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是否允许在税前扣除及具体规定

(4)按次序写出转租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

(5)计算乙培训机构每月应预扣预缴李某的个人所得税以及汇算清缴时计入综合所得的劳务报酬收入额。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1)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理由: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次性补偿收人,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32000x3=96000(元),因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人为96000元,所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1) 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85000+4000x11-20000=109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109000x20%-10500=11300(元)。

(3)李某转租住房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可以在税前扣除。具体规定:取得转租收入的个人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能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的支付凭据的,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可以税前扣除。

(4)个人将承租房屋转租取得的租金收人按照财产租赁所得征税扣除税费按次序如下: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2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3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4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800元或20%)。

(5)1.乙培训机构每月应预扣预缴李某的个人所得税=6000x4x(1-20%)>20%=3840(元)。

2. 汇算清缴时计人综合所得的劳务报酬收入额=6000x4x(1-20%)x9=172800(元)。


第395题

2017年4月,税务机关对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房产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的资料如下。

(1)2016年6月,以17760万元拍得一宗土地使用权,并缴纳了契税。

(2)自2016年7月起,对受让土地50%的面积进行一期项目开发,发生开发成本6000万元、管理费用200万元、销售费用400万元、银行贷款凭证显示利息支出600万元,允许扣除的有关税金及附加290万元。

(3)2017年3月,该项目实现全部销售,共计取得不含税收入3100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不考虑土地价款抵减增值税销售额的因素,该项目未预缴土地增值税;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扣除比例为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简要说明房地产开发成本包含的项目。

(2)简要说明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标准。

(3)计算该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

(4)计算该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

(5)计算该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1)房地产开发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等)、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等。

(2)a.纳税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

b.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包含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没有利息支出的情况),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

(3)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地价款和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按国家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17760×(1+5%)×50%=9324(万元)。

(4)房地产开发费用=600+(9324+ 6000)×5%=1366.2(万元)

加计扣除=(9324+6000)×20%=3064.8(万元)

扣除项目金额合计数=9324+6000+1366.2+290+3064.8=20045(万元)。

(5)增值额=31000-20045=10955(万元),

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10955/20045×100%=54.65%,适用税率为40%,速算扣除系数为5%。

应纳土地增值税=10955×40%-20045×5%=3379.75(万元)。


第396题

甲礼花厂2017年6月发生如下业务:

(1)委托乙厂加工一批焰火,甲厂提供原材料成本为37.5万元。当月乙厂将加工完毕的焰火交付甲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加工费5万元。

(2)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焰火60%用于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8万元,将其余的40%用于连续生产A型组合焰火。

(3)将生产的A型组合焰火的80%以分期收款方式对外销售,合同约定不含税销售额36万元,6月28日收取货款的70%。7月28日收取货款的30%。当月货款尚未收到。另将剩余的20%焰火赠送给客户。

(其他相关资料:焰火消费税税率为1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中乙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判断业务(2)中用于销售的焰火是否应缴纳消费税并说明理由,如果需要缴纳,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业务(3)中赠送客户焰火计征消费税计税依据的金额。

(4)计算业务(3)中准予扣除的已纳消费税税款。

(5)计算业务(3)应缴纳的消费税。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1)乙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7.5+5)÷(1-15%)×15%=50×15%=7.5(万元)。

(2)业务(2)中用于销售的焰火应该缴纳消费税。销售部分对应的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的计税价格=(37.5+5)÷(1-15%)×60%=30(万元)<38万元,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在提取货物时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了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38×15%-7.5×60%=1.2(万元)。

(3)将自产焰火赠送给客户,属于视同销售,应该缴纳消费税,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业务(3)中赠送客户焰火计征消费税计税依据的金额=36÷80%×20%=9(万元)。

(4)准予扣除的已纳消费税税款=7.5×40%=3(万元)。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因为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因此,委托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符合抵扣范畴的,可以按照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抵扣已纳消费税。

(6)对于业务(3):

6月应纳消费税=36×70%×15%+9×15%-3=2.13

7月应纳消费税=36×30%×15%=1.62(万元)

业务(3)应缴纳的消费税=2.13+1.62=3.75(万元)。


第397题

位于甲省某市区的一家建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乙省某市区提供写字楼和桥梁建造业务,2021年12月具体经营业务如下:

(1)该建筑企业对写字楼建造业务选择一般计税方法,按照工程进度及合同约定,本月取得含税金额3000万元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该建筑企业将部分业务进行了分包,本月支付分包含税金额1200万元取得分包商(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桥梁建造业务为甲供工程该建筑企业对此项目选择了简易计税方法,本月收到含税金额4000万元并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该建筑企业将部分业务进行了分包,本月支付分包含税金额1500万元,取得分包商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3)从国外进口一台机器设备,国外买价折合人民币80万元,运抵我国人关前支付的运费折合人民币4.2万元,保险费折合人民币3.8万元。人关后运抵企业所在地,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万元、税额0.09万元,该进口设备既用于一般计税项目也用于简易计税项目,该企业未分开核算。

(4)发生外地出差住宿费支出价税合计6.36万元,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餐饮费支出价税合计3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其他相关资料:假定关税税率为10%,上述业务涉及的相关票据均符合规定且申报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

(1) 计算业务(1)企业在乙省应预缴的增值税。

(2) (2)计算业务(1)的销项税额。

(3)计算业务(2)企业在乙省应预缴的增值税。

(4)分别计算业务(3)企业应缴纳的关税、增值税。

(5)计算业务(4)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6)计算企业当月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

(7)计算企业当月增值税应纳税额。

(8)计算企业应向总部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

(9)计算企业应向总部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1)应预缴税款=(3000-1200)÷(1+9%)×2%=33.03(万元)。

(2)销项税额=3000÷(1+9%)×9%=247.71(万元)。

(3)应预缴税款=(4000-1500)÷(1+3%)×3%=72.82(万元)。

(4)应纳关税=关税完税价格x关税税率=(80+4.2+3.8)×10%=8.8(万元);

进口环节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x13%=(80+42+3.8+8.8)x13%=12.58(万元)。

(5)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6.36÷(1+6%)x6%=0.36(万元)。

(6)当月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1200÷(1+9%)x9%+12.58+0.09+0.36=112.11(万元)。

(7)当月增值税应纳税额=24771-112.11+(4000-1500)+(1÷3%)x3%=208.42(万元)。

(8)企业应向总部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208.42-33.03-72.82=102.57(万元)。

(9)企业应向总部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102.57x(7%+3%+2%)=12.31(万元)。


第398题

(根据最新教材修订)位于某市的一家生产企业,2021 年度会计自行核算取得主营业务收入 68000 万元、其他业务收入 6000万元、营业外收入 4500 万元、投资收益 1500 万元,应扣除的主营业务成本 42000 万元、其他业务成本 3500 万元、营业外支出 3200 万元、税金及附加 6100 万元、管理费用 6500 万元、

销售费用 13000 万元、财务费用 3100 万元,当年实现利润总额 2600 万元,拟申请的企业所

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与利润总额相等,全年已预缴企业所得税 240 万元,2022 年 2 月经聘请

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发现该企业 2021 年度自行核算存在以下问题。

(1)一栋闲置生产车间未申报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该生产车间占地面积 1000m2,

原值 650 万元,已提取折旧 420 万元,车间余值为 230 万元。

(2)2019 年 12 月 8 日,购置一栋办公楼,支付不含增值税的金额 2200 万元、增值税 110

万元并办妥权属证明,当月已经提取折旧费用 20 万元,但未缴纳契税。

(3)营业外支出中包含通过非营利的社会组织向灾区捐款 360 万元。

(4)扣除的成本和管理费用中包含了实发工资总额 5600 万元、职工福利费 920 万元、拨缴

的工会经费 120 万元、职工教育经费 160 万元。

(5)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中包含全年发生的广告费 11300 万元、业务招待费 660 万元。

(6)财务费用中含向非居民企业(非关联方)借款支付的 6 个月利息费用 130 万元,借款

金额为 3200 万元,当年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年利息率为 6%。

(7)管理费用中含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 460 万元。

(8)投资收益中含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 70 万元、直接投资居民企业的股息收入 150 万元。

(9)收入中含技术转让收入 2300 万元,与收入对应的成本和税费共计 1400 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该企业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 20%,契税税率为 4%,城镇土地使用税

适用税额 30 元/m2)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

(1)分别计算该企业 2021 年度应补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2)计算该企业 12 月购置办公楼应缴纳的契税。

(3)分别计算该企业 2021 年度的利润总额、向灾区捐款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4)计算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分别计算广告费用、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向非居民企业借款支付利息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7)计算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8)说明国债利息收入、投资居民企业的股息收入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9)计算该企业技术转让收入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10)计算该企业 2021 年度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1)2021 年度应补缴的房产税=650×(1-20%)×1.2%=6.24(万元)。2021 年度应补缴的

城镇土地使用税=1000×30÷10000=3(万元)。

(2)该企业 12 月购置办公楼应缴纳的契税=2200×4%=88(万元)。

(3)该企业 2021 年度的利润总额

=68000+6000+4500+1500-42000-3500-3200-6100-6500-13000-3100-6.24-3+20=2610.76(万元)。

向灾区捐款扣除限额=2610.76×12%=313.29(万元),实际发生 360 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

得额=360-313.29=46.71(万元)。

(4)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5600×14%=784(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20-784=136(万元)。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5600×2%=112(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0-112=8(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5600×8%=448(万元),无须调整。

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合计数=136+8=144(万元)。

(5)广告费扣除限额=(68000+6000)×15%=1110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11300-11100=200(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1=660×60%=396(万元),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2=(68000+6000)×5‰

=370(万元),因此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为 370 万元,实际发生额为 660 万元,应调增

应纳税所得额=660-370=290(万元)。

(6)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

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向非居民企业借款支付利息费用扣除限额=3200×6%/12×6=96(万元),实际发生额 130 万

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0-96=34(万元)。

(7)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加计 100%税前扣除。应调

减应纳税所得额=460×100%=460(万元)。

(8)国债利息收入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

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70+150=220(万元)。

(9)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

得税;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技术转让所得=2300-1400=900(万元)。

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900-500)×25%×50%=50(万元)。

(10)应纳企业所得税=(2610.76+46.71+144+200+290+34-460-220-900)×25%+50=486.37(万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86.37-240=246.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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