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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试题题库(577题)


第201题 2020年1月税务师在对某企业2019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进行预审时发现企业将专项工程耗用材料列入“管理费用”科目,金额100000元,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100000
贷:原材料100000
该企业按月结算利润且2019年度决算报表尚未编制完成。其正确的调账分录是(  )。


A.借:在建工程   100000   贷:管理费用    100000

B.借:在建工程   100000   贷:本年利润    100000

C.借:在建工程   100000   贷:原材料    100000

D.借:在建工程   10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000


参考答案:B


解析:

对上一年度错账且对上年度税收发生影响的,如果在上一年度决算报表编制前发现的,可直接调整上年度账项,对于影响利润的错账须一并调整“本年利润”科目核算的内容。


第202题 企业从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是对关联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实施(  )管理。


A.受控外国企业

B.成本分摊协议

C.资本弱化

D.预约定价安排


参考答案:C


解析:

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是对关联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实施资本弱化管理。


第203题 下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只能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的是(    )。


A.继续教育

B.住房贷款利息

C.大病医疗

D.赡养老人


参考答案:C


解析: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第204题 居民个人实施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专项附加扣除费用”的所得是(    )。


A.工资、薪金

B.特许权使用费

C.劳务报酬

D.稿酬所得


参考答案:A


解析:

对居民个人,按照其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的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计算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第205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超过当年税前扣除限额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的有(    )。


A.职工福利费支出

B.业务招待费支出

C.工会经费支出

D.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E.公益性捐赠支出


参考答案:DE


解析:

选项D:超过当年扣除限额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选项E:超过当年扣除限额的部分,准予以后三年内结转扣除。


第206题 根据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的下列税种,属于可以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的有(    )。


A.车船税

B.房产税

C.城镇土地使用税

D.城市维护建设税

E.契税


参考答案:BCD


解析: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第207题 个体工商户为业主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


A.不允许税前扣除

B.按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计算基数,分别在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

C.按实际缴纳数额扣除

D.按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础,分别在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


参考答案:D


解析:

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分别在不超过该计算基数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第208题 某设备制造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5月以自产设备投资一家生物制药公司,该设备的不含税公允价值为2000000元,账面成本为1400000元。当年该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000元。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请写出设备制造厂此项投资业务的会计分录。
2.设备制造厂对此项投资业务确认的所得若选择递延缴纳企业所得税,应如何处理?
3.若设备制造厂选择递延缴纳企业所得税,生物制药公司取得该设备的计税基础如何确定?
4.若设备制造厂选择递延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第二年又将该项投资转让,企业所得税应如何处理?(改编)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1.

借:长期股权投资                            226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400000

  贷:库存商品                                        1400000

2.居民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转让所得=2000000-1400000=600000(元),可在2020年至2024年(分5年),每年计入应纳税所得额120000元。2020年应作纳税调减480000元。

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取得的股权的计税基础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原计税成本加上每年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逐年进行调整。

3.被投资企业取得非货币性资产的计税基础,应按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

生物制药公司取得该设备的计税基础应为公允价值2000000元。

若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则计税基础为2260000元。

4.5年内转让或投资收回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取得的股权,应停止执行递延纳税政策,并就递延期内尚未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在转让股权或投资收回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一次性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2021年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120000×4=480000(元)。

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将股权计税基础一次调整到位。


第209题 请逐一简述上述问题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1)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

扣除限额1=60000×60%=36000(元),扣除限额2=8000000×0.5%=40000(元)。

应纳税调增=60000-36000=24000(元)。

(2)相当于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应分得的部分,确认为股息所得,因为双方均为居民企业,所以40000元免税。应作纳税调减40000元。

【补充1】剩余资产250000元减除上述股息40000元的余额210000元,超过投资成本200000元的部分10000元,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补充2】填报《A107011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A10701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3)账务处理错误。2019年度已经作为坏账损失核销,现在收回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60000

       贷:应收账款                  60000

借:应收账款                  60000

       贷:坏账准备                  60000

正确的处理:

先调减会计利润60000元。

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已经扣除的资产损失,在以后纳税年度全部或者部分收回时,其收回部分应当作为收入计入收回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当年收回的坏账损失,应作纳税调增60000元。

(4)延期支付货款的利息应作为价外费用,换算为不含税金额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30000÷(1+13%)×13%=3451.33(元)

账务调整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                 3451.33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51.33

财务费用增加3451.33元,利润总额减少3451.33元。

(5)没有问题。

(6)账务处理错误。营业外支出少计=120000×13%=15600(元)

借:固定资产清理                156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5600

借:营业外支出                 156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5600

①当期增值税应增加15600元。

②因增加营业外支出15600元,所以利润总额减少15600元,该资产损失应进行专项申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补充】填报《A10509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三、资产类调整项目(32+33+34+35):(三)资产损失(填写A105090)


第210题 请计算2020年度应补缴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应补缴的增值税=3451.33+15600=19051.33(元)。

城建税及附加=19051.33×(7%+3%+2%)=2286.16(元)。




第212题 请计算2020年度的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及应补(或退)的企业所得税。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应纳税所得额=1550000+24000-40000-60000+60000-3451.33-15600-2286.16=1512662.51(元)

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512662.51×25%=378165.63(元)

应退企业所得税=387500-378165.63=9334.37(元)。




第213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企业下列支出超过税法规定扣除限额标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的有(    )。


A.业务招待费支出

B.公益性捐赠支出

C.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支出

D.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E.职工福利费支出


参考答案:BCD


解析:超过税法规定扣除限额标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的费用有:职工教育经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公益性捐赠支出(3年内);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第214题 甲公司为境内居民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9年度来自于A国的已纳所得税因超过抵免限额尚未扣除的余额为3万元。2020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来自B国的税后所得为200万元,已在B国缴纳企业所得税40万元,没有来自A国的所得。甲公司选择不按国(地区)别汇总计算其来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则甲公司当年汇算清缴需要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A.310

B.267

C.250

D.257


参考答案:B


解析:甲公司2020年度境内外所得总额=1000+200+40=1240(万元),境内外总应纳所得税额=1240×25%=310(万元),2020年度境外所得抵免限额=310×(200+40)÷1240=60(万元),境外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40万元,上年来源于A国未扣除余额为3万元。由于甲公司选择不按国(地区)别汇总计算其来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所以本年允许扣除境外已纳税额合计43万元。甲公司当年汇算清缴需要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310-43=267(万元)。


第215题 关于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方式,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纳税人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B.纳税人可以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

C.纳税人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和条件,自主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以下称“受托人”)办理年度汇算。选择这种方式,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委托授权书,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D.纳税人可以通过取得稿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


参考答案:D


解析:纳税人可以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代为办理,无法通过取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


第216题 2020年1月,张先生将自行研发的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甲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公司”),取得甲公司30%股权,同时就职于该公司。2020年1月~12月,每月取得工资薪金10000元,每月缴纳“三险一金”2000元。
2020年3月向甲公司借款100万元,用于支付购买首套房的首付款。该房产于2020年5月取得产权证,当月开始向银行每月还款2000元。至2020年12月,已向甲公司还款60万元。
张先生未婚且为独生子,父母均超过60周岁;父亲2020年发生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大病医疗支出个人负担的部分50000元;无其他专项附加扣除项目。5月提供住房贷款利息相关信息给甲公司,并由甲公司在计算5月应预扣预缴税款时进行扣除。
现就如下个人所得税问题,向税务师事务所进行咨询,请回答:
(1)张先生自行研发的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甲有限责任公司,可选择的最优纳税方案。
(2)计算甲公司2020年5月代扣代缴张先生个人所得税的税额。
(3)计算张先生2020年综合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税额。
(4)张先生向甲公司的借款,如何进行个人所得税的处理?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1)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境内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票(权)的,个人可选择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政策,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1月~4月累计预扣预缴税额=(10000-5000-2000-2000)×4×3%=120(元)。

5月应预扣预缴税额=(10000×5-5000×5-2000×5-2000×5-1000)×3%-120=0(元)。

(3)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0×12-5000×12-2000×12-2000×12-1000×8)×3%=120(元)。

(4)张先生向甲公司的借款,年末仍有40万未归还,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40×20%=8(万元)。

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第217题 个人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A.保险赔款

B.从上市公司取得的持股10个月的股息、红利收入

C.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取得住房补贴

D.个人购买体育彩票取得的中奖收入8000元


参考答案:B


解析:

选项B: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第218题 下列说法中,不符合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的是(  )。


A.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规定缴纳的保险费用,准予在税前扣除

B.化妆品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C.企业按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D.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参考答案:C


解析:选项C,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第219题 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规定,表述错误的有( )。


A.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5项专项附加扣除

B.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C.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D.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的相关支出,不属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

E.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可以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参考答案:ADE


解析:选项A,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选项D,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选项E,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第220题 我国公民孙小美为某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1月~12月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取得工薪收入21000元,12月份取得年终一次性奖金50000元(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2)3月出版一部中篇小说取得稿费30000元。
(3)4月为某公司员工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共计四次(每周一次),每次取得劳务报酬6000元。
(4)5月取得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2000元。
(5)6月转让位于乙市的2014年2月购入的住房一套,不含税售价280万元,转让过程中免征增值税等各项税费。该套房屋的购入价为120万元,购房过程中支付的相关税费为14.6万元。所有税费支出均取得合法凭证。
(6)7月将境内一处住房出租,租赁期限1年,不含税月租金3500元,当月发生修缮费1200元(不考虑其他税费)。
已知:孙小美每月工资薪金自行负担专项扣除2500元。孙小美向任职单位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下:有上小学女儿一名,尚在偿还于6年前购入境内住房一套的贷款利息、赡养年满60周岁的母亲(父亲已去世)。已知孙小美是独生子,所购住房为首套住房,夫妻约定子女教育和住房贷款利息全额由孙小美扣除。已购买具有“税优识别码”的商业健康险2年,月支出500元。
要求:
(1)计算孙小美2020年取得的全年工薪收入累计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孙小美年终一次性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计算孙小美2020年3月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4)计算孙小美2020年4月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5)计算孙小美2020年5月取得金融债券利息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6)计算孙小美2020年6月取得财产转让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7)计算孙小美2020年全年房屋租赁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8)计算孙小美2020年取得的综合所得应补(退)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9)2020年孙小美是否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工作,可否免于办理汇算清缴。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1)孙小美2020年全年取得的工资薪金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1000×12-5000×12-2500×12-1000×12-1000×12-2000×12-200×12)=111600(元)

适用预扣率10%,速算扣除数2520,则:

孙小美2020年取得的工薪收入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111600×10%-2520=8640(元)

(2)50000÷12=4166.67(元),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年终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50000×10%-210=4790(元)

(3)孙小美2020年3月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30000×(1-20%)×70%×20%=3360(元)

(4)孙小美2020年4月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6000×4×(1-20%)×20%=3840(元)

(5)0,孙小美2020年5月取得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6)孙小美2020年6月取得财产转让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80-120-14.6)×20%×10000=290800(元)

(7)孙小美2020年7月房屋租赁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500-800修缮费-800)×10%=190(元)

孙小美2020年8月房屋租赁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500-400修缮费-800)×10%=230(元)

孙小美2020年9月至12月每个月房屋租赁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500-800)×10%=270(元)

孙小美2020年房屋租赁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90+230+270×4=1500(元)

(8)

孙小美2020年取得的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21000×12+30000×(1-20%)×70%+6000×4×(1-20%)-60000-2500×12-1000×12-1000×12-2000×12-200×12]=147600(元)。

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16920,则:

孙小美2020年取得的综合所得应补(退)税额=147600×20%-16920-8640-3360-3840=-3240(元),应退个人所得税3240(元)。

(9)孙小美在2020年应办理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2020年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如下:

(1)纳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须办理年度汇算:

①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全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②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③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2)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①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②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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