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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试题(2646题)


第1241题 某境外旅客2021年12月10日到我国旅游度假,当日在北京某退税商店购买了一件旗袍作为礼物送给家人,取得了退税商店当天为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相应退税申请单,发票上注明旗袍价税合计金额880元。该旅客12月30日从北京首都机场离境并办理离境退税,在不考虑退税代理机构手续费的情况下,该旅客可获得的退税额为(    )元。


A.87.21

B.96.8

C.101.24

D.114.4


参考答案:B


解析:

适用13%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11%,该旅客可获得的退税额=880×11%=96.8(元)。

【提示】境外旅客申请退税:应退增值税额=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x退税率


第1242题 下列各项中实行免退税办法的是(    )。


A.生产企业自产货物出口

B.外贸企业外购货物后委托其他外贸企业出口

C.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

D.工业企业委托外贸企业出口自产货物


参考答案:B


解析:

选项A、C、D均属于出口企业自产货物出口的范围,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第1243题 下列各项中不适用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馆员在华购买货物和服务增值税退税政策的有(    )。


A.购买非合理自用范围内的生活办公类货物和服务

B.购买汽油单张发票销售金额(含税价格)不足800元人民币

C.使(领)馆馆员个人购买货物和服务,除车辆和房租外,每人每年申报退税销售金额(含税价格)超过18万元人民币的部分

D.购买服务单张发票销售金额(含税价格)不足300元人民币


参考答案:ACD


解析:

下列情形不适用增值税退税政策(1)购买非合理自用范围内的生活办公类货物和服务。(2)购买货物单张发票销售金额(含税价格)不足800元人民币(自来水、电、燃气、暖气、汽油、柴油除外),购买服务单张发票销售金额(含税价格)不足300元人民币。(3)使(领)馆馆员个人购买货物和服务,除车辆和房租外,每人每年申报退税销售金额(含税价格)超过18万元人民币的部分。(4)增值税免税货物和服务。


第1244题 下列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馆员在华购买的货物或服务,不适用增值税退税政策的有(    )。


A.购买的单张发票销售金额(含税价格)400元人民币的办公用品

B.购买的单张发票销售金额(含税价格)3 000元人民币的金融服务

C.购买的单张发票销售金额(含税价格)600元人民币的修理劳务

D.购买工业用的机器设备


参考答案:ABD


解析:

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馆员在华购买货物和服务,不适用退税的情形:(1)工业用的机器设备、金融服务等。(2)购买非合理自用范围内的生活办公类货物和服务。(3)购买货物单张发票销售金额(含税价格)不足800元人民币(自来水、电、燃气、暖气、汽油、柴油除外),购买服务单张发票销售金额(含税价格)不足300元人民币。(4)使(领)馆馆员个人购买货物和服务,除车辆和房租外,每人每年申报退税销售金额(含税价格)超过18万元人民币的部分。(5)增值税免税货物和服务。


第1245题 关于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处理的表述,以下选项不正确的是(    )。


A.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B.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C.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D.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参考答案:B


解析:

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第1246题 某建筑施工企业(一般纳税人),既有新项目同时兼有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2022年2月购买建筑用的材料,新老项目共同使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113万元;当月新项目实现收入809万元(含增值税);老项目实现收入1 030万元(含增值税)。该企业2月份应纳的增值税额是(    )万元。


A.96.80

B.91.26

C.89.34

D.83.80


参考答案:B


解析:

当月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113/(1+13%)×13%×[1 030/(1+3%)]/[1 030/(1+3%)+809/(1+9%)]=7.46(万元)当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13/(1+13%)×13%-7.46=5.54(万元)当月应纳税额=809/(1+9%)×9%-5.54+1 030/(1+3%)×3%=91.26(万元)。




第1249题 (1)甲公司无偿赠送给乙公司的房屋是否应缴纳增值税?如果应缴纳,请计算相应的增值税额。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1)甲公司无偿赠送给乙公司的房屋视同销售不动产,应缴纳增值税。

销项税额=300×9%=27(万元)



第1250题 (2)计算甲公司销售可直接办理入住的商品房的销项税额。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2)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9%)

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支付的土地价款

销项税额=(117 300-120 000×49 000/70 000)/(1+9%)×9%=2 749,54(万元)



第1251题 (3)计算甲公司预售商品房应预缴的增值税。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3)应预缴增值税=9 990/(1+9%)×3%=274.95(万元)



第1252题 (4)计算甲公司销售2016年4月30日之前的住宅应缴纳的增值税。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4)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应纳增值税额=12 600/(1+5%)×5%=600(万元)



第1253题 (5)计算甲公司当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5)购买机械设备可抵扣的进项税额=300×13%=39(万元)

购置不动产可抵扣的进项税额=6 000×9%=540(万元)

支付设计费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 800×6%=108(万元)

支付给丙建筑公司的工程结算款可抵扣的进项税额=22 500×9%=2 025(万元)

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合计数=39+540+108+2 025=2 712(万元)



第1254题 (6)计算甲公司2021年7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不考虑业务(3)]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6)①一般计税方法:

销项税额=27+2 749.54=2 776.54(万元)

进项税额为2 712万元

应纳增值税=2 776.54-2 712=64.54(万元)

②简易计税方法:应纳增值税为600万元,应纳增值税合计数=64.54+600=664.54(万元)



第1255题 (7)甲公司销售商品房在开具发票时,有何特殊要求?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7)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第1256题 (1)2021年6月承接的X省B市项目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应向哪个税务机关预缴?预缴的增值税税额为多少?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1)需要预缴增值税。甲建筑公司应向B市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预交增值税。

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X省B市项目属于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

应预缴税款=(预收款-支付的分包款)/(1+9%)×2%=(660-110)/(1+9%)×2%=10.09(万元)。



第1257题 (2)2021年6月承接的Y省C市项目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应向哪个税务机关预缴?预缴的增值税税额为多少?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2)需要预缴增值税。甲建筑公司应向Y省C市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预征率预交增值税。

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Y省C市项目属于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

应预缴税款=(预收款-支付的分包款)/(1+3%)×3%=(225.5-51.5)/(1+3%)×3%=5.07(万元)。



第1258题 (3)2021年6月甲建筑公司是否应向X省A市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和补缴增值税,若需要补缴,请计算补缴的增值税税额。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3)2021年6月甲建筑公司不需要向X省A市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和补缴增值税。因为提供建筑服务应在纳税义务发生时在机构所在地申报,同时抵扣已经预缴的增值税,不足的需要补缴增值税。而2021年6月项目并未完工和竣工结算,纳税义务并未发生,不需要向机构所在地A市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和补缴税款。



第1259题 (4)2021年7月承接的本地工程项目,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预缴的增值税税额为多少?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4)2021年7月承接的本地工程项目,取得预收款需要预缴增值税。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甲建筑公司应向X省A市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

应预缴税款=(预收款-支付的分包款)/(1+9%)×2%=(330-132-30.9)/(1+9%)×2%=3.07(万元)。



第1260题 (5)计算2021年7月允许抵扣的税额合计。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5)2021年7月允许抵扣的税额合计=110/(1+9%)×9%+132/(1+9%)×9%+30.9/(1+3%)×3%=20.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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