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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2题
下列各项中,委托方不应在收回委托加工产品后征收消费税的有( )。
A.商业批发企业销售委托其他企业加工的特制白酒,但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消费税
B.商业批发企业收回委托其他企业加工的特制白酒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销售,受托方代收代缴了消费税
C.商业批发企业销售其委托加工的特制白酒,但该特制白酒是由受托方以其名义购买原材料生产的
D.工业企业委托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其他酒的特制白酒
参考答案:BCD
解析:
选项A错误是因为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必须补缴消费税;选项B正确是因为企业收回的已经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的白酒再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销售的,不必再缴纳消费税;选项C正确是因为此项业务不属于真正的委托加工业务,所以委托方企业不缴纳消费税,而应由受托方按自产自销业务缴纳消费税;选项D正确是因为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特制白酒连续生产其他酒的,不缴纳消费税。
第423题
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发现,林某委托本地个体户程某加工实木地板。林某已将实木地板收回并销售,但未入账,也不能出示消费税完税证明。下列关于税务机关征管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要求林某补缴税款
B.要求程某补缴税款
C.应对林某处以未缴纳消费税税额的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D.应对程某处以未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的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参考答案:A
解析:
委托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委托方须在收回应税消费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A.8.59
B.6.16
C.6.83
D.7.72
参考答案:C
解析:
纳税人通过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按该门市部的“对外销售额”(而非组成计税价格)计征消费税,应纳消费税=77.22/(1+13%)×10%=6.83(万元)。
第425题
下列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不得办理消费税退税的有( )
A.外贸单位从生产企业收购后出口的应税消费品
B.外商投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自产应税消费品
C.外贸企业受商贸企业的委托出口应税消费品
D.生产单位委托外贸企业出口自产应税消费品
参考答案:BCD
解析:
选项B,D均为生产企业,其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生产环节消费税,故出口不退消费税;而外贸企业从生产企业购入应税消费品的价格中,包含消费税故出口退还其采购环节负担的消费税,但外贸企业受商贸企业委托出口货物一律不退税。
A.2
B.2.2
C.3
D.3.2
参考答案:AC
解析:
外贸企业从生产企业购进化妆品直接出口,属于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应退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为购进化妆品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不包括其他费用。应退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也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该外贸公司出口化妆品应退增值税=20×10%=2(万元)该外贸公司出口化妆品应退消费税=20×15%=3(万元)。
A.77.05
B.73.68
C.125
D.74.24
参考答案:C
解析:
受托方没有履行代收代缴义务的,由委托方补税,补缴税款的计税依据:如果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经直接销售的,按销售额计税;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尚未销售或不能直接销售的(如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等),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本题中甲厂已将收回的白坯板全部直接出售,所以应补缴的消费税税额=2 500×5%=125(万元)。
第428题
(1)判断业务(1)是否应当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如需缴纳,分别计算相应的税额。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1)零售纯金首饰需要缴纳增值税、消费税,零售玉石首饰缴纳增值税,不缴纳消费税。
销项税额=360/(1+13%)×13%+33.9/(1+13%)×13%=45.32(万元)
应纳消费税=360/(1+13%)×5%=15.93(万元)
第429题
(2)判断业务(2)是否应当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如需缴纳,分别计算相应的税额。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2)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既征增值税也征消费税。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增值税、消费税。
销项税额=16.8/(1+13%)×13%=1.93(万元)
应纳消费税=16.8/(1+13%)×5%=0.74(万元)
第430题
(3)判断业务(3)是否应当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如需缴纳,分别计算相应的税额。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3)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应当征收增值税;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应按受托方同类产品售价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消费税。
销项税额=17.4/1.13×13%=2(万元)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90+17.4/1.13)/(1-5%)=110.95(万元)
应纳消费税=110.95×5%=5.55(万元)
第432题
(5)判断业务(5)是否应当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如需缴纳,分别计算相应的税额。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5)高档化妆品在零售环节只征增值税,不征消费税。
销项税额=678/(1+13%)×13%=78(万元)
第433题
(6)计算业务(6)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6)购进农产品,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24×9%=2.16(万元)
第434题
(7)分别计算业务(7)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7)购进货物发生退货的,应凭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冲减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840×7 020/(1+13%)×13%/10 000=67.84(万元)
进项税额=(105 000-1 300)/10000=10.37(万元)
第435题
(8)分别计算业务(8)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8)销售食用盐适用低税率。商业企业收到供货方的返还收入,应作进项税转出。
销项税额=69/(1+9%)×9%=5.70(万元)
可抵扣的进项税额=45/(1+9%)×9%-45×5%/(1+9%)×9%=3.53(万元)
第437题
(10)计算当月应纳的增值税税额合计数。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10)销项税额=45.32+1.93+2+78+67.84+5.70=200.79(万元)
进项税额=2.16+10.37+3.53=16.06(万元)
应纳的增值税税额合计数=200.79-16.06+0.5=185.23(万元)
A.64 000
B.64 680.59
C.70 681.42
D.67 680
参考答案:C
解析:
该酒厂本月应缴纳消费税=[300 000+(20 000+23 400)/(1+13%)]×20%+3×1 000×2×0.5=70 681.42(元)。
A.847 500
B.1 027 500
C.1 035 000
D.3 573 000
参考答案:D
解析:
每条卷烟最低计税价格=批发环节销售价格×(1-适用批发毛利率)=120×(1-30%)=84(元),属于甲类卷烟。应纳消费税=300×150+84×250×300×56%=3 573 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