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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题库(2800题)


第1241题

2021年2月1日,甲将汽车卖给乙,交付但未过户登记,第二天,甲又向乙借用该车,乙同意。2021年2月3日,甲将车卖给不知情的丙,丙通过查证车确实登记在甲名下,于是与甲订立合同,2021年2月4日,甲将车交给丙,第二天给丙办理了过户登记。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A.乙从未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B.甲将车卖给丙是有权处分

C.丙于2021年2月5日善意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D.丙于2021年2月4日善意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参考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动产善意取得。本案中,甲将汽车卖给乙,已经交付,所有权转移给乙,甲借用期间将汽车卖给乙,是无权处分,因而选项A、B错误。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以交付为准,选项C错误。丙是不知情且无重大过失的受让人,而且支付了合理对价,汽车已交付给丙,丙满足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丙获得汽车的所有权,因而选项D正确。


第1242题

甲公司与乙银行借款100万元,将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一并抵押给乙银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期间,经乙银行同意,甲公司以市场价格将一台生产 设备转让给善意第三人丙公司,并已交付,后甲公司不能向乙银行清偿到期债务,下列关于该抵押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22年)


A.该抵押权虽已设立但不能对抗丙公司

B.乙银行有权对丙公司从甲公司处购买的生产设备行使抵押权

C.该抵押权因抵押物不特定而不能设立

D.该抵押权因未办理抵押登记而不能设立


参考答案:A


解析:

当事人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输工具和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或其他动产设定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抵押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1243题

甲将一台电视机借给乙,乙擅自将电视机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交付,丙又将电视机卖给不知情的吴某并交付。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吴某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电视机的所有权

B.吴某基于丙的交付取得电视机所有权

C.吴某在甲追认后方可取得电视机的所有权

D.吴某在付清全部款项后方可取得电视机的所有权


参考答案:B


解析:

(1)乙无权处分电视机,丙可以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电视机的所有权;

( 2)丙已经取得电视机所有权,其将电视机卖给吴某的行为属于有权处分行为,吴某基于丙的交付行为即可“继受取得”电视机所有权。


第1244题

甲在上班途中遗失手机一部,被乙拾得。甲发布悬赏广告称,愿向归还手机者支付现金1000元作为酬谢。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返还手机是乙的法定义务,故甲虽承诺向归还手机的拾得人支付1000元酬金,乙仍无权请求甲支付该酬金,仅有权要求甲支付因返还手机而发生的必要费用

B.若乙将手机以3000元的市场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则甲除非向丙支付3000元,否则无权请求丙返还手机

C.若乙将手机送交公安机关,而甲未于公安机关发出招领公告之日起1年内认领,则乙取得该手机的所有权

D.若乙欲将手机据为己有,则甲有权请求乙归还,乙既无权请求甲支付1000元酬金,亦无权要求甲支付必要的返还费用


参考答案:D


解析:

(1)选项A: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 2)选项B: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

(3)选项C: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1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4)选项D: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第1245题

下列关于拾得遗失物的法律效果表述正确的有( )


A.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不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公告期为6个月

B.拾得人及有关部门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承担民事责任。

C.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费用

D.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1年内无人认领的,归拾得人所有。


参考答案:BC


解析:

选项A错误,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不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公告期为1年;选项D错误,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1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第1246题

2023年3月1日,张某拾得吴某丢失的一幅名贵字画。3月10日,张某将该字画转让给袁某。4月11日,袁某将该字画交给拍卖行拍卖。4月15日,李某通过拍卖取得了该字画。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2023年)


A.吴某有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李某之日起2年内向李某请求返还字画

B.张某无权将字画转让给袁某

C.吴某有权向张某请求双倍赔偿字画损失

D.吴某请求李某返还字画时,李某有权请求吴某支付其购买字画的费用


参考答案:ABD


解析:

  (1)选项ACD: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2)选项B:拾得遗失物,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1247题

初中生小王在放学路上拾得一个黄金手表,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小王可以基于先占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B.如果小王将该手表交给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发出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该手表归国家所有

C.如果小王根据悬赏广告向失主送还该手表,小王有权要求失主支付悬赏广告中承诺的报酬

D.如果小王将该手表擅自出售给校门口摆地摊的摊主,失主无权要求摊主返还


参考答案:C


解析:

(1)选项A:适用先占制度的对象应当是“无主动产”,该手链属于“遗失物”,属于“有主动产”;

( 2)选项B: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不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自有关部门发出招领公告之日起“1年内”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

( 3)选项D: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


第1248题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拾得遗失物法律效果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22年)


A.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

B.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

C.遗失物自有关部门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D.拾得人因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参考答案:ABD


解析:

选项C: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1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第1249题

周某丢弃其所有的旧西服时,由于用力过猛导致手表脱落,随西服一起掉进垃圾桶,周某对此不知情。吴某捡到西服和手表后,将手表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郑某,郑某支付对价并取得手表。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吴某取得西服的所有权

B.吴某取得手表的所有权

C.周某有权要求吴某返还西服和手表

D.郑某随时有权主张善意取得手表的所有权


参考答案:A


解析:

(1)西服属于抛弃物、无主物,吴某基于先占取得所有权,选项A正确,选项C错误;

(2)手表属于遗失物,拾得人吴某不得主张取得所有权,且遗失物原则上不适用善意取得,郑某不能主张善意取得手表的所有权,选项BD错误。


第1250题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无人认领的,归拾得人所有。



参考答案:错


解析: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1年内去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第1251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添附中附合情形的是()。


A.甲、乙的油混在一起

B.甲将乙的粉灰刷在自己家的墙上

C.甲将乙的石料做成水墨砚

D.甲将乙的轮胎装到了自己的车上


参考答案:B


解析:

(1)选项A:属于混合。

(2)选项C:属于加工。

( 3 )选项D:轮胎与车子的分离并不困难,所以不构成附合。


第1252题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添附的有()


A.附合

B.混合

C.加工

D.先占


参考答案:ABC


解析:

添附的种类:附合、混合、加工(选项ABC)


第1253题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添附的有()。


A.甲螃蟹池的螃蟹被冲到乙螃蟹池(同品质螃蟹)

B.甲未经乙同意,用乙的漆刷墙

C.甲受乙委托,用甲的木材给乙做了个桌子

D.甲偷用乙的钢筋搭结构建房子


参考答案:ABCD


解析:

(1)选项A:属于混合;(2)选项BD:属于附合;(3)选项C:属于加工;(4)混合、附合、加工均属于添附。


第1254题

居民住宅小区内的下列区域中,属于业主共有的有()。


A.穿插在小区多个区域间的城镇公共道路

B.别墅区私人所有绿地

C.物业服务用房

D.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参考答案:CD


解析:

(1)选项A: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 2)选项B: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 3)选项C: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4)选项D: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1255题

朋友6人共同出资购买一辆小汽车,未约定共有形式,且每人的出资额也不能确定。现部分共有人欲对外转让该车,为避免该转让成为无权处分,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同意转让的共有人至少应当达到的人数是()。


A.4人

B.3人

C.6人

D.5人


参考答案:A


解析:

( 1 )“未约定共有形式"",出资人之间为“朋友”关系,应推定为按份共有;(2)共有人之间对转让决议没有特别约定,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

( 3)由于没有约定份额,也无法确定出资额,视为等额享有,2/3份额=6×2/3= 4(人)。


第1256题

甲、乙、丙、丁按份共有某商铺,各自份额均为25%。因经营理念发生分歧,甲与丙商定将其份额以100万元转让给丙,通知了乙、丁;甲转让份额后不久,乙与戊约定将其份额以120万元转让给戊,未通知丙、丁。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A.甲将份额转让给丙、应当取得乙、丁的同意

B.乙将份额转让给戊,应当取得丙、丁的同意

C.同等条件下,乙、丁对甲的份额享有优先购买权

D.同等条件下,丙、丁对乙的份额享有优先购买权


参考答案:ABC


解析:

(1)选项AB:按份共有人可“自由转让”其享有的共有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不论内部转让,还是外部转让,均不需要征得其他按份共有人同意)。

(2)选项CD:按份共有人之间转让共有份额,其他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的,不予支持,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题中,甲丙之间的转让属于内部转让,除另有约定外,其他按份共有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乙戊之间的转让属于外部转让,其他按份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1257题

下列各项中,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说法正确的有()。


A.建筑区划内的城镇公共绿地,属于业主共有

B.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C.建筑区划内的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D.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参考答案:BCD


解析:

(1)选项A: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 2)选项B: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3)选项C: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4)选项D: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第1258题

甲、乙、丙是好朋友,三人共同出资购买一辆汽车,其中甲出资Ⅰ万元,乙出资3万元,丙出资6万元,但未就共有其他事项作出约定。现甲因病准备将其份额对外转让。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对外转让份额需经过乙和丙同意

B.如果甲因病死亡,其继承人继承该份额,乙和丙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主张优先购买权

C.如果甲未通知乙和丙,则乙和丙有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最终确定的同等条件之日起15日内主张优先购买权

D.如果甲未通知乙和丙,乙和丙有权仅主张甲与第三人的转让合同无效


参考答案:C


解析:

(1 )甲、乙、丙是好朋友,未就共有其他事项作出约定,其共有形态为按份共有。

(2)选项A: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无须经其他按份共有人同意。

(3)选项B:除非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否则共有份额因继承、遗赠等非交易方式发生转让时,其他按份共有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

(4)选项C:除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外,转让人未通知的,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间为其他按份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最终确定的同等条件之日起15 日。

(5)选项D: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时,其他按份共有人以其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为由,仅请求撤销共有份额转让合同或者认定该合同无效,不属于行使优先购买权,不予支持。


第1259题

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艘货船,份额分别为10%、20%、30%、40%。甲欲将其共有份额转让,戊愿意以50万元的价格购买,价款一次付清。有关甲的共有份额转让,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甲向戊转让其共有份额,须经乙、丙、丁同意

B.如乙、丙、丁均以同等条件主张优先购买权,则丁的主张应得到支持

C.如丙在法定期限内以50万元分期付款的方式要求购买该共有份额,应予支持

D.如甲改由向乙转让其共有份额,丙、丁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参考答案:ABCD


解析:

( 1)选项A:按份共有人转让财产份额是自由的,无须经其他共有人同意;

( 2)选项B:乙、丙、丁应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按照转让时各自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 3)选项C:虽然都是50万元,但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不属于同等条件;

(4)选项D:内部转让份额时,除非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否则其他共有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


第1260题

赵某、钱某、孙某、王某以10%、20%、30%、40%的份额共有一套房屋。现赵某拟将自己的份额以50万元转让给第三人李某,钱某、孙某均主张自己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因协商不成产生纠纷。下列关于钱某、孙某享有优先购买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钱某、孙某均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B.只有孙某享有优先购买权,因为孙某共有份额较大

C.钱某、孙某均享有优先购买权,应均等行使优先购买权

D.钱某、孙某均享有优先购买权,应按照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参考答案:D


解析:

按份共有人赵某转让自己的共有份额给第三人,其他按份共有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协商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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