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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简述保险与赌博之间的区别。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保险与赌博同属于由偶然事件所引发的经济行为,并且在给付与反给付的总量上都是相等的。但二者存在着本质上的区别。
(1)目的不同。保险的目的是互助共济、求得经济生活的安定;赌博的目的是图谋暴利。
(2)手段不同。保险的手段是利己利人,以分散风险为原则,以转移风险为动机,以大数法则为计算风险损失的科学依据;赌博是冒险获利,完全以偶然性为前提。
(3)结果不同。保险的结果是将偶然事件变为必然事件,将风险变为安全,是风险的转移或减少;赌博的结果是将确定变为偶然,将安全变为风险,是风险的创造或增加。
(4)对标的的要求不同。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而赌博则不然。
(5)风险性质不同。保险的风险为纯粹风险;赌博的风险为投机风险。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按保险实施的方式划分,保险可分为自愿保险和法定保险
1.自愿保险是保险人和投保人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通过签订保险合同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例如,企业财产保险、车辆损失保险等。
2.法定保险又称强制保险,是以国家的有关法律为依据而强制建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它是通过法律规定强制实行的。例如,汽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社会保险等。
第3题
简要概括保险的基本职能。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保险的基本职能包括经济补偿职能和保险金给付职能。
1.经济补偿职能:是在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损失时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所赔偿的保险金正好填补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所造成的保险金额范围内的损失。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包括三个要点:
(1)补偿的是损失;
(2)补偿的是保险事故范围内的损失;
(3)补偿的是因保险事故造成保险金额范围内的损失。
损失、保险事故、保险金额三个条件是保险经济补偿职能的必要条件。
2.保险金给付职能:是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给付。由于人身无价,其保险价值是无法确定的,因此无法用补偿来表述,只能采用给付的方式。保险金给付职能实现的三个必要条件:
(1)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采用给付的方式
(2)给付的保险金额是根据合同约定的
(3)给付的条件为发生保险事故
投保人支付保险费的能力,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必须符合监管规定。
第4题
简述保险的基本要素。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保险作为一种经济损失补偿方式,其基本要素包括以下几个。
1.特定风险事故的存在。
2.多数经济单位的结合。保险是通过集合风险实现其补偿职能的,即多数人参加保险,分担少数人的损失,故保险以多数经济单位的结合为必要条件。
3.费率的合理计算。
4.保险基金的建立。保险基金是通过商业保险的形式建立起来的后备基金, 它是仅用于补偿或给付由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生自然规律所致的经济损失以及人身损害的专项货币基金。保险基金具有退还性、专项性、增值性、赔付责任的长期性,以及来源的分散性和广泛性等特点。可见,无保险基金,则无保险赔付的保障,也就无保险可言。
第5题
计算X保险公司应赔付的保险金额。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保险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3款规定:“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接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可以就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请求各保险人按比例返还保险费。”保险合同约定X保险公司和Y保险公司赔付的比例为1:2,即:3000×1/3=1000(元)。故X保险公司应赔付的保险金额为1000元。
第6题
计算Y保险公司应赔付保险金额。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保险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接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可以就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请求各保险人按比例返还保险费。”保险合同约定X保险公司和Y保险公司赔付的比例为l:2,即:3000×2/3=2000(元)。故Y保险公司应赔付保险金额为2000元。
第7题
若保险合同未约定X保险公司和Y保险公司的赔付比例,且某甲在保险公司赔付前放弃了对某乙的赔偿请求权900元,据此计算X保险公司应赔付的保险金额。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保险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接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可以就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请求各保险人按比例返还保险费。”《保险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某甲在保险公司赔付前放弃了对某乙的赔偿请求权900元,则总的财产标的为2100元,保险合同未约定X保险公司和Y保险公司的赔付比例,则X保险公司的赔款比例为:3000/(3000+3000)=1/2,X保险公司的赔款金额为:2100×1/2=1050(元)。故X保险公司应赔付的保险金额为1050元。
第8题
某甲在保险公司赔付前放弃了对某乙的赔偿请求权900元,据此计算按照合同约定的赔偿比例X保险公司应赔付的保险金额。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保险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某甲在保险公司赔付前放弃了对某乙的赔偿请求权900元,则总的财产标的为2100元,保险合同约定X保险公司和Y保险公司的赔付比例为1:2,则X保险公司的赔款金额为:2100×1/3=700(元)。故按照合同约定的赔偿比例X保险公司应赔付的保险金额为700元。
第9题
请简述风险与保险的关系。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风险与保险存在着密切关系,主要表现为:二者的研究对象都是风险,相辅 相成;风险是保险产生和存在的前提,无风险则无保险;风险的发展是保险发展的 客观依据;保险是风险处理传统有效的措施;保险经营效益要受风险管理技术的制 约。保险经营效益的大小受多种因素的制约,风险管理技术作为非常重要的因素, 对保险经营效益产生很大的影响,如对风险的识别是否全面,对损失频率和损失程 度的估测是否准确,可保风险的范围、保险的成本与效益的比较等,均制约着保险 的经营效益。例如,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等现代技术应用于科学管 理中,有可能提高保险经营效益。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1)概念:风险管理是指经济单位通过对风险的认识、衡量和分析,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安全保障的管理方法。
(2)目标:损失发生前的风险管理目标和损失发生后的风险管理目标。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风险管理是指经济单位通过对风险的认识、衡量和分析,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安全保障的管理方法。风险管理是研究风险发生规律和风险控制技术的一门新兴管理学科,各经济单位通过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管理和风险管理效果评价等环节,并在此基础上优化组合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对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和妥善处理风险所致损失的后果,期望达到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障的目标。
风险管理目标由两个部分组成:损失发生前的风险管理目标和损失发生后的风险管理目标,前者的目标是避免或减少风险事故,包括降低损失成本、减少忧虑心理;后者的目标是努力使损失的标的恢复到损失前的状态,包括维持企业的继续生存、保证生产和服务的持续、实现利润计划和履行社会责任。二者有效结合,构成了完整而系统的风险管理目标。
第12题
保险合同的变更生效的要件包括哪些?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保险合同的变更必须符合如下要件,才产生变更的效力。
(1)保险合同的变更必须以合法有效的保险合同的存在为前提。
(2)保险合同的变更可因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发生。保险合同当事人通过协商变更保险合同,是保险合同变更的主要原因。在某些情况下,保险合同也可依据法律的规定发生变更。
(3)保险合同的变更必须符合法定形式。保险合同的变更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第13题
简要概述无效保险合同的特征。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无效保险合同具有下列特征:
(1)具有违法性,如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
(2)具有不履行性;
(3)自始无效。
第14题
简述对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的理解。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必须在合同成立时存在,在合同订立后,投保人失去保险利益,对已订立的人身保险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
1.我国《保险法》采用采取利益和同意兼顾的原则来确认人身保险合同保险利益,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之间存在金钱上的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即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之间不存在金钱上的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但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保险合同的,视为具有保险利益。
2.《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第15题
简述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包括哪些内容。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1)保险代位权。是指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享有的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2)物上代位权。物上代位权是指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并全损,保险人赔付被保险人财产损失后,可直接取得保险标的物的物权的权利。
(3)重复保险情况下的分摊原则。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第16题
简述保险合同的生效要件。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保险合同的生效要件主要包括:
(1)主体必须合格;
(2)内容必须合法;
(3)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4)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即保险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等。
保险合同具备上述生效要件的,一般自成立时生效。当然,保险合同当事人对保险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或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条件的保险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保险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附生效期限的保险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保险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第17题
怎样理解保险合同订立中的投保和承保?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保险合同的订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又叫投保与承保。
1.投保。投保是指投保人向保险人提出的确定的、明确的订立保险合同的意思表示,即提出保险要求。从合同订立程序来说,投保是一种要约。投保可以由投保人本人向保险人提出,也可以由投保人的代理人向保险人提出。在保险实务上,投保体现为投保人向保险人索取投保单并依其所列事项逐一填写,如实回答保险人所需了解的重要情况,并认可保险人规定的保险费率和保险条款,最后将投保单交付保险人。投保要约应自投保单到达保险人时生效。
2.承保。承保是保险人完全同意投保人提出的保险要约的行为。承保为保险人的单方法律行为,构成保险合同成立的要件。在保险实务上,保险人收到投保人填写的投保单后,经过审查认为符合承保条件,在投保单上签字、盖章并通知投保人,构成承诺。保险人承诺保险要约,不得附加任何条件或对要约进行变更。保险人在承诺保险要约时,附加任何条件或对要约进行变更,不发生承诺的效力,构成反要约。也就是说,保险合同的成立,不总是表现为投保人投保和保险人承诺的简单过程,有时要经过要约、反要约和承诺这样一个反复协商的过程。承诺生效时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第18题
根据上述案例,判断该保险合同的有效性,以及关于受益人甲、乙的有效性。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本题考查为自己利益保险合同和为他人利益保险合同。
《保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案例中,乙同意并认可了全部保险金额,故合同有效;乙指定丙为受益人,受益份额为4万元,同时甲经乙同意指定丁为同一顺序受益人受益份额为5万元。
第19题
根据题意,计算乙的继承人(非受益人)可以向X保险公司申请给付的保险金数额的最大数额。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本题考查受益人条款。
当保单所有人或被保险人未指定受益人时,如果被保险人没有遗嘱指定受益人,那么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就成为受益人,这时保险金就变成被保险人的遗产。
案例中,乙死亡后,保险金额为11万元,除去受益人丙和丁共9万元外,还剩2万元。
故乙的继承人(非受益人)可以向X保险公司申请给付的保险金数额的最大数额为2万元。
第20题
若丙在被保险人乙死亡前已经身故,计算乙的继承人(非受益人)可以向X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的最大数额。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本题考查受益人条款。
当保单所有人或被保险人未指定受益人时,如果被保险人没有遗嘱指定受益人,那么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就成为受益人,这时保险金就变成被保险人的遗产。
案例中,乙死亡后,保险金额为11万元,受益人丙在被保险人乙死亡前已经身故,除去受益人丁的5万元外,还剩6万元。
故乙的继承人(非受益人)可以向X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的最大数额为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