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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历史真题(341题)


第261题

根据涉外投资法律制度的规定,中国境内投资者对外直接投资时需要遵守的法律规则有(    )。


A.中国法律

B.中国与投资所在国共同缔结或参加的多边条约

C.投资所在国法律

D.中国与投资所在国签订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参考答案:ABCD


解析:

中国境内投资者对外直接投资,需要遵守投资所在国即东道国的法律和政策(选项C),以及中国与有关东道国签订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选项D)和双方共同缔结或参加的多边条约中的相关规定(选项B)。与此同时,作为投资者母国,中国国内法中的相关规定(选项A)当然也要予以适用。


第262题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股票发行行为中,应报证监会核准的有(    )。


A.股票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后股东人数为200人

B.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申请股票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转让

C.股份有限公司再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D.股票在主板交易的上市公司发行新股


参考答案:BCD


解析:

选项A:股票公开转让的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200人的,中国证监会豁免核准,由全国股转系统自律管理。(2)选项B: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公司申请其股票挂牌公开转让,应当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的公司申请其股票挂牌公开转让,中国证监会豁免核准,由全国股转系统进行审查。(3)选项C:在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应依法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4)选项D:主板上市公司无论是公开发行新股还是非公开发行新股,均须中国证监会核准。


第263题

2018年9月3日,债务人甲公司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10月15日,债权人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针对甲公司破产申请。甲公司对破产申请提出异议,理由是:(1)甲公司的账面资产大于负债,只是难以变现,不构成明显缺乏清偿能力;(2)乙公司未预先缴纳诉讼费用,不应立案。

11月1日,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案件,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调查甲公司财产状况时发现:当年8月,甲公司向丙公司购买起重机5台,总金额50万元,约定分两期付款,第二期付款日为2018年12月31日;在甲公司付清价款前,丙公司保留起重机的所有权。至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之时,甲公司已经收到5台起重机并投入使用,甲公司已经支付价款总计40万元。11月3日,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起重机买卖合同并通知丙公司,丙公司立即要求管理人支付剩余10万元起重机价款。管理人以第二期付款期限尚未届至为由拒绝。丙公司遂要求收回起重机。

此外,当年8月,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购买原材料合同,约定交货时间为11月30日之前。10月20日,丁公司发货,甲公司于11月5日收到货物。11月8日,丁公司向甲公司催收货款时发现,甲公司破产案件已为人民法院受理,遂要求取回该批货物。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关于“其账面资产大于负债,只是难以变现,不构成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异议是否成立?

(2)甲公司关于“乙公司未预先缴纳诉讼费用,人民法院不应立案”的异议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管理人是否有权以付款期限尚未届至为由拒绝支付甲公司所欠丙公司剩余10万元起重机价款?并说明理由。

(4)在管理人以第二期付款期限尚未届至为由拒绝付款的情况下,丙公司是否有权收回起重机?并说明理由。

(5)丁公司是否有权要求取回已交付的原材料?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1)异议不成立。根据规定,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异议不成立。根据规定,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应计入破产费用,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无须预交。相关当事人以申请人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为由,对破产申请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管理人无权以付款期限尚未届至为由拒绝付款剩余10万元起重机价款。根据规定,买受人破产,其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的,原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期限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买受人管理人应当及时向出卖人支付价款。

(4)丙公司无权取回。根据规定,买受人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及时支付价款,给出卖人造成损害,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买受人已支付标的物总价款75%以上或者第三人善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的除外。

(5)丁公司无权取回。根据规定,出卖人对在运途中标的物未及时行使取回权,在买卖标的物到达管理人后向管理人行使在运途中标的物取回权的,管理人不应准许。


第264题

甲、乙二人是在某技校结识的朋友。2017年10月12日,两人共同出资购买一台价格为50万元的挖掘机,甲出资10万元,乙出资40万元,双方约定按出资比例共有。

2018年7月9日,挖掘机出现故障,无法正常工作。乙在未征得甲同意的情况下请丙维修,维修费3万元。乙要求甲分担20%的维修费用,甲以维修未征得自己同意为由拒绝。丙要求乙支付全部维修费,乙拒绝。

乙不想再与甲合作,欲将其份额对外转让。2018年8月2日,乙发函征询丁的购买意向,同时告知甲:正在寻找份额买主,甲须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甲认为,份额转让须经其同意,况且乙尚在寻找份额买主,在未告知任何交易条件的情况下,要求自己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不符合法律规定,故对乙的通知置之不理。

2018年8月3日,甲在未告知乙的情况下,将挖掘机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戊,约定3日后交付。

2018年8月4日,丁向乙回函称,对乙所占挖掘机份额不感兴趣,想要整台挖掘机。由于甲对乙之前的通知置之不理,乙也不再告知甲,于8月4日当天将挖掘机转让给丁,并同时交付。2018年8月6日,戊要求甲交付挖掘机时,发现挖掘机已被乙交付给了丁,遂要求丁交出挖掘机,丁拒绝。

【要求】根据以上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1)挖掘机维修是否需要征得甲的同意?乙是否有权要求甲分担20%的维修费用?并分别说明理由。

(2)乙是否有权拒绝向丙支付全部维修费用?并说明理由。

(3)乙的份额转让是否需要征得甲的同意?并说明理由。

(4)乙在寻找份额买主时要求甲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5)丁是否取得挖掘机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6)甲与戊之间买卖挖掘机的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7)丁是否有权拒绝戊交出挖掘机的请求?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1)①挖掘机维修不需要征得甲的同意。根据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乙的共有份额为4/5,故乙有权单独决定修缮,不必征得甲的同意。②乙有权要求甲分担20%的维修费用。根据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

(2)乙无权拒绝向丙支付全部维修费用。根据规定,因共有的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

(3)乙的份额转让不需要征得甲的同意。根据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无须征得其他按份共有人同意。

(4)乙在寻找份额买主时要求甲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间须以同等条件确定为前提,发出的通知应包含同等条件之内容,未确定此内容前,优先购买权的期限不得起算。

(5)丁取得挖掘机的所有权。根据规定,处分共有动产,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题中,乙的共有份额为4/5,故乙有权单独决定处分该挖掘机,不必征得甲的同意。乙系有权处分,与丁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成立并有效,丁自乙向其交付该挖掘机时取得挖掘机的所有权。

(6)甲与戊之间买卖挖掘机的行为有效。根据规定,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效力,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7)丁有权拒绝戊交出挖掘机的请求。根据规定,戊虽为善意相对人,但尚未完成交付,不满足善意取得中的交付要件,戊不能取得所有权。丁已自乙处取得所有权,故有权拒绝戊的交付请求。


第265题

福明公司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的上市公司。2018年1月25日,福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某根据公司2017年度业绩情况,向董事会秘书赵某提出在当期实施股票“高送转”的利润分配动议。

赵某起草了《高送转预期利润分配预案》等文件提交董事会审议,但由于董事会对具体实施方案存在较大分歧,未能形成有效决议,该方案未予披露。

孙某为赵某好友。2018年1月底,孙某在一次商业宴会上向赵某打听福明公司2017年度业绩和利润分配情况。赵某告知孙某“业绩不错,可能会做‘高送转’,但董事会还没通过,具体还不好说”。得此答复后,孙某于2018年2月2日买入福明公司股票。

2018年2月5日,赵某根据董事会意见修改了利润分配方案。2018年2月26日(星期一),福明公司召开董事会通过了修改后的利润分配方案。根据该方案,以盈余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并派发2元红利。3月1日,福明公司公告董事会决议。

赵某将“高送转”信息告知妻子程某。随后,程某又将该信息转告福明公司股东王某。王某遂通过其控制的越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野投资”)于2018年2月中旬多次买入福明公司股票。此前,王某已持有福明公司2%的股份,越野投资不持有福明公司股份。

2019年3月,中国证监会对福明公司内幕交易案立案调查。孙某在内幕交易调查中抗辩:福明公司的“高送转”方案在2018年1月底时董事会尚未通过,赵某于2月5日才修改“高送转”方案,其在2月2日买入股票时内幕信息尚未形成,故其买入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调查期间,中国证监会认定王某与越野投资在2018年2月购入福明公司股票时,构成一致行动人,购入后二者合计持股比例为5.9%,未按规定履行重大持股信息披露义务。王某在内幕交易调查中未对自己的买入行为给出正当理由,但辩称:其于2018年2月的股票买入行为,属于相关司法解释中规定的“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购该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不构成内幕交易。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本案“高送转”的利润分配方案是否构成内幕信息?并说明理由。

(2)赵某告知孙某“可能会做‘高送转’”的行为是否构成内幕交易?并说明理由。

(3)福明公司以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做法是否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4)福明公司于2018年3月1日公告董事会决议,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5)孙某关于其“在2月2日买入股票时内幕信息尚未形成”的抗辩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6)程某告知王某“福明公司将做‘高送转’”的行为是否构成内幕交易?并说明理由。

(7)王某所称“其于2018年2月的股票买入行为属于收购,不构成内幕交易”的抗辩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1)构成内幕信息。根据规定,公司分配股利的计划属于内幕信息。

(2)构成内幕交易。根据规定,李某于1月25日向赵某提出“高送转”利润分配动议,赵某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泄露内幕信息导致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期货交易,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无正当理由或者正当信息来源的,构成内幕交易。

(3)福明公司的做法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司的公积金可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4)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司分配股利的计划属于重大事件,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形成决议的2个交易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本题中,董事会于2月26日(星期一)形成决议,至3月1日(星期四)已经超过2个交易日。

(5)孙某的抗辩不成立。根据规定,影响内幕信息形成的动议、筹划、决策或者执行人员,其动议、筹划、决策或者执行初始时间(2018年1月2日),应当认定为内幕信息的形成之时。

(6)程某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根据规定,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近亲属,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泄露内幕信息导致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期货交易,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无正当理由或者正当信息来源的,构成内幕交易。

(7)王某的抗辩理由不成立。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购该上市公司股份的,不属于内幕交易行为。但是,王某及其一致行动人越野投资并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程序履行持股权益披露义务,当其持有福明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5%时,并未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未通知福明公司,没有履行公告义务,也没有遵守相关禁止交易的规定。王某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其抗辩理由不成立。


第266题

A公司向B公司购买一批生产设备,为支付货款,A公司向B公司签发一张以甲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5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甲银行作为承兑人在票面上签章。B公司收到该汇票后背书转让给C公司,用于偿还其所欠C公司的专利使用费,但未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C公司的名称。C公司欠D公司一笔货款,遂直接将D公司记载为B公司的被背书人,并将该汇票交给D公司。

D公司随即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用于偿付工程款,并在汇票上注明:“工程验收合格则转让生效”。E公司随即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F公司,用于支付办公楼装修费用。后D公司与E公司因工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未能验收合格而发生纠纷。

B公司未在约定期间内向A公司发货,经催告后仍未发货。A公司遂向B公司主张解除合同、退还货款。F公司于汇票到期日向甲银行提示付款,甲银行以A公司资信状况不佳、账户余额不足为由拒绝。F公司遂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A公司辩称,因B公司根本违约,其已向B公司主张解除合同、退还货款,故不应承担任何票据责任。D公司辩称,根据其在汇票上注明的条件,D公司对E公司的背书转让并未生效,故D公司无须向F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银行拒绝向F公司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A公司拒绝向F公司承担票据责任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D公司对E公司的背书转让是否生效?并说明理由。

(4)C公司是否应当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1)甲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拒绝支付汇票金额。

(2)A公司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

(3)D公司的背书转让有效。根据规定,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即不影响背书行为本身的效力。

(4)C公司不应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C公司并未在票据上签章,并非票据债务人,不承担票据责任。


第267题

下列关于法律主体权利能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权利能力是指权利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

B.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可分为完全权利能力、限制权利能力与无权利能力

C.权利能力以行为能力为前提,无行为能力即无权利能力

D.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与特别法人均具有权利能力


参考答案:D


解析:

选项A错误,权利能力是指权利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它反映了权利主体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行为能力是指权利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选项B错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一律平等。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选项C错误,行为能力必须以权利能力为前提,无权利能力就谈不上行为能力。


第268题

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双方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委托代理的撤销

B.债务的免除

C.无权代理的追认

D.房屋的赠与


参考答案:D


解析:

选项ABC错误,委托代理的撤销、债务的免除、无权代理的追认都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第269题

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中的处分行为的是(    )


A.租赁合同

B.所有权转让

C.买卖合同

D.拆除房屋


参考答案:B


解析:

处分行为是直接导致权利发生变动的法律行为;负担行为是使一方相对于他方承担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行为。选项AC是负担行为;选项D拆除房屋属于事实行为,不是法律行为。


第270题

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行为在撤销前已经生效

B.撤销权可由司法机关主动行使

C.撤销权的行使不受时间限制

D.被撤销行为在撤销之前的效力不受影响


参考答案:A


解析:

选项B错误,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撤销,应由撤销权人以撤销行为为之,人民法院不主动干预;选项C错误,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选项D错误,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一经撤销,其效力溯及行为的开始,即自行为开始时无效。


第271题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动产的是(    )。


A.海域

B.房屋

C.林木

D.船舶


参考答案:D


解析:

选项A、B、C错误,海域与土地、房屋、林木并列规定为4项重要不动产。


第272题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是(    )。


A.甲假借订立合同,恶意与乙进行磋商

B.丙未按时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

C.丁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规则撞伤行人

D.戊辞职后违反竞业禁止约定从事同业竞争


参考答案:A


解析:

选项B、D错误,未按时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属于违约责任以及违反约定从事同业约定均属于违约责任;选项C错误,应承担侵权责任。


第273题

2017年,甲有限合伙企业实现利润300万元。2018年年初,合伙企业向普通合伙人乙、丙及有限合伙人丁各分配利润10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就上述可分配利润应缴纳所得税的主体是(    )。


A.丁

B.乙和丙

C.乙、丙和丁

D.甲、乙、丙和丁


参考答案:C


解析:

选项C正确,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第274题

甲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甲为清偿其对合伙企业以外的第三人乙的20万元个人债务,私自将合伙企业的一台工程机械以25万元的市价卖给善意第三人丙并交付。甲用所获取价款中的20万元清偿了对乙的债务,剩下5万元被其挥霍一空。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应将20万元款项直接返还合伙企业

B.甲与丙的工程机械买卖合同不成立

C.合伙企业有权从丙处取回工程机械

D.合伙企业有权就企业所受损失向甲追偿


参考答案:D


解析:

选项A错误,因为货币是特殊的动产,占有即所有。选项BC错误,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合同有效,善意的丙取得所有权,合伙企业无权从丙处取回工程机械;选项D正确,甲在执行合伙事务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275题

2017年6月,自然人甲、乙、丙设立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乙各出资30万元,丙出资90万元,均应于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事项。2018年6月,合伙企业拟分配利润,此时甲、乙已完全履行出资义务,丙已向合伙企业出资60万元。在甲、乙、丙未能就利润分配方案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形下,下列关于此次利润应如何分配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丙应按1:1:1的比例分配

B.甲、乙、丙应按1:1:2的比例分配

C.甲、乙、丙应按1:1:3的比例分配

D.甲、乙、丙应按各自对合伙企业的贡献度分配


参考答案:B


解析:

选项B正确,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协议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比例分配和分担。协议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1)由合伙人协商决定;(2)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3)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276题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合伙人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一定期限通知其他合伙人。该期限是(    )。


A.7日

B.10日

C.15日

D.30日


参考答案:D


解析:

选项A、B、C错误,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277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得作为出资的是(    )。


A.知识产权

B.债权

C.特许经营权

D.股权


参考答案:C


解析:

选项C符合题意,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出资方式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用货币估价并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第278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不得转让。该期限是(    )。


A.6个月

B.1年

C.2年

D.3年


参考答案:B


解析:

选项B正确,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第279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股东起诉请求公司分配利润的案件中,应当列为被告的是(    )。


A.公司

B.反对分配利润的董事

C.反对分配利润的股东

D.公司及反对分配利润的股东


参考答案:A


解析:

选项A正确,股东起诉请求公司分配利润的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


第280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中,有资格提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是(    )。


A.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

B.上市公司的董事长

C.上市公司的职工代表大会

D.上市公司的监事会主席


参考答案:A


解析:

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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