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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1)不可以。不安抗辩权是“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的一方有经营状况恶化等情况时,在后履行一方未提供担保之前有权拒绝先为履行。题目中B公司是“后履行一方”,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
(2)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3)A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B公司,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取得有关证明后,才能免除违约责任。
(4)货物毁损的损失由出卖人A公司承担。根据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题目中约定“交付地点为B公司仓库”,而在运输途中发生毁损,此时还没有交付给买受人,所以是“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损失。运输公司不可以要求A公司支付运费。根据规定,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5)货物毁损的损失由买受人B公司承担。根据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该问是假设“没有约定交付地点”,那么风险是出卖人A公司将货物交付给运输公司后,风险就转移给买受人B公司;因此在运输途中货物因泥石流毁损,损失由买受人B公司承担。
【提示】第(4)、(5)问,都是针对“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但注意两个问题中,一个是“约定交付地点”,一个“没有约定交付地点”;因此适用的规定不同,则风险的承担人也不同。
第2422题 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支付货款一周后乙交付货物。甲未在约定日期付款,却请求乙交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对于甲的请求,乙可行使的抗辩权是 ( )。
A.不安抗辩权
B.先诉抗辩权
C.同时履行抗辩权
D.后履行抗辩权
参考答案:D
解析:
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A.行使不安抗辩权
B.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C.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D.行使撤销权
参考答案:C
解析:
在该买卖合同中,甲公司和乙公司互负债务但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当乙公司拒绝支付货款时,甲公司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停止交付机床。
A.甲公司行使不安抗辩权,必须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乙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甲公司应当恢复合同的履行
C.甲公司可以主张行使不安抗辩权直接解除合同
D.甲公司行使不安抗辩权而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乙公司
参考答案:C
解析:
选项C:“先中止”,看表现;表现不好在谈解除
第2425题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发生了特定情形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该特定情形包括()。
A.丧失商业信誉
B.变更经营方式
C.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
D.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参考答案:ACD
解析: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选项D);(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选项C);(3)丧失商业信誉(选项A);(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A.乙银行可以直接以甲公司的名义行使对丙公司的债权
B.乙银行行使代位权应取得甲公司的同意
C.乙银行应自行承担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D.乙银行必须通过诉讼方式行使代位权
参考答案:D
解析:
债权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无需债务人同意;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2427题 甲欠乙到期货款50万元,丙欠甲到期借款80万元,甲从未向丙主张过返还。后乙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则乙的下列诉讼请求能够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是( )。
A.请求丙向自己清偿50万元
B.请求丙向自己清偿80万元
C.诉讼费由甲承担
D.请求丙向甲清偿50万元
参考答案:A
解析:
(1)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否则对超出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3)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
A.乙对丁的7000元债权
B.乙对戊的8000元债权
C.乙对丙的10000元债权
D.乙对丙的5000元债权
参考答案:ABC
解析:
乙对丁属于未到期的债权,乙对戊,属于赌债不合法,乙对丙的10 000元,属于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乙对丙的5 000元,可以代位。
第2429题 甲对乙的债务清偿期已届满却未履行,乙欲就甲对他人享有的债权提起代位权诉讼。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甲享有的下列债权中,乙可代位行使的是( )。
A.抚恤金请求权
B.劳动报酬请求权
C.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
D.财产损害赔偿请求权
参考答案:D
解析:
抚恤金、劳动报酬、人身伤害赔偿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权人不得对之行使代位权。
第2430题 根据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B.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放弃行为无效
C.因被保险人故意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
D.即使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故意损害保险标的而造成保险事故,保险人也不得对被保人的家庭成员行使代位求偿权
参考答案:D
解析:
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对保险标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第2431题 下列关于保险代位求偿制度的表述中,符合保险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权利的,该行为无效
B.保险人应以被保险人的名义行使代位求偿权
C.保险人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D.被保险人因故意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
参考答案:ACD
解析:
保险人应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求偿权。
第2432题 B公司主张其债权的诉讼时效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B公司主张其债权的诉讼时效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B公司与A公司的债权债务纠纷至B公司起诉时尚未超过3年,A公司与C公司的债权债务纠纷虽然已超过3年,但A公司通过向C公司提出请求履行义务的要求而使该诉讼时效中断,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A公司最后一次向C公司主张其权利的时间为2009年12月,至2011年3月5日尚未超过3年。因此,B公司主张其债权的诉讼时效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第2433题 人民法院的判决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首先,人民法院判令由C公司向B公司履行清偿义务,A公司与B公司、A公司与C公司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予以消灭的判决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其次,人民法院判令诉讼费用由A公司承担的判决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本案人民法院判令诉讼费用由A公司(即债务人)承担的判决,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第2434题 如果A公司欠B公司的货款不是60万,而是50万,则B代位权的行使范围是多少?为什么?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B代位权的行使范围是50万。根据规定,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是以债权人的债权额、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额中,较低者为依据。
A.乙对丁的7000元债权
B.乙对戊的8000元债权
C.乙对丙的10000债权
D.乙对丙的5000元债权
参考答案:ABC
解析:
选项A,属于未到期的债权,选项B,属于赌债不合法,选项C,属于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选项D,可以代位。
A.乙对丙的10000元债权
B.乙对丙的5000元债权
C.乙对丁的7000元债权
D.乙对戊的8000元债权
参考答案:B
解析:
(1)选项 A:此为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2)选项C:乙对丁的债权没有到期;(3)选项 D:赌债不属于合法债权。
A.乙银行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
B.乙银行行使代位权应取得甲公司的同意
C.乙银行应自行承担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D.乙银行必须通过诉讼方式行使代位权
参考答案:AD
解析:
(1)选项B:不需要债务人同意,关键看是否符合代位权的行使条件;(2)选项C: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2438题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 )。
A.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
B.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
C.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
D.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债权
参考答案:ABCD
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1)因债务人放弃到期、未到期、放弃债权担保、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履行期;(2)无偿转让财产;(3)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第三人为恶意可以撤销);(4)以明显不合理高价受让他人财产(第三人为恶意可以撤销);(5)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第三人为恶意可以撤销);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A.乙公司有权代位行使甲公司对丙公司的权利
B.乙公司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和丙公司之间的售楼合同
C.乙公司应当以甲公司的名义行使撤销权
D.乙公司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甲公司承担
参考答案:BD
解析:
(1)债务人低价处分财产是一种积极行为,不适用代位权;(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处分行为;(3)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A.乙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丙公司偿还乙公司20万元
B.乙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
C.乙公司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应由丙公司承担
D.公司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甲公司放弃债权的2年内行使撤销权
参考答案:B
解析:
(1)因债务人放弃债权(到期、未到期、放弃债权担保、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2)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3)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