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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1题
甲卖给乙一批货物,买卖合同约定,该批货物直接由卖方甲交付给丙,丙得知后表示接受,后甲方以距离较远会增加履行的费用为由拒绝向丙履行,则丙无权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
参考答案:错
解析: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表示接受该权利或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1602题
甲乙签订了1份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丙表示同意,但,丙履行债务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下列有关甲请求承担违约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请求丙承担
B.请求乙承担
C.请求丙和乙共同承担
D.请求丙或乙承担
参考答案:B
解析:
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1603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时,经丙公司同意,约定由丙公司向买受人甲公司交付货物,后丙公司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甲公司可以请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2017年)
参考答案:错
解析: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有瑕疵的,应当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在本题中,应由债务人乙公司向债权人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经丙公司同意,是乙、丙之间达成的协议,乙承担完责任后可以向丙追偿。甲、乙之间是一个合同,乙、丙之间是另一个合同。
第1604题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表示接受该权利或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 )
参考答案:对
解析:
题干为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表述正确。
第1605题
赵某向钱某购买一副名画,与钱某约定由赵某先取走购买价格1个月后由孙某支付。1个月后,孙某未支付价款。有关钱某主张违约责任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请求赵某或者孙某承担
B.请求孙某承担
C.请求赵某承担
D.请求赵某和孙某共同承担
参考答案:C
解析:
本案属于由第三人(孙某)履行的合同,第三人未履行的,债务人(赵某)应当向债权人(钱某)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甲行使的是不安抗辩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的履行,即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本案中甲明确得知乙丧失了履行能力,于是依法行使了不安抗辩权。
A.行使不安抗辩权
B.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C.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D.行使撤销权
参考答案:C
解析:
在该买卖合同中,甲公司和乙公司互负债务但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当乙公司拒绝支付货款时,甲公司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停止交付机床。
第1608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货,交货前夕,甲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负债严重,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甲公司遂决定终止交换,并及时通知乙公司,甲公司的行为是( )。(2019年)
A.违约行为
B.行使先诉抗辩权的行为
C.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为
D.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行为
参考答案:D
解析: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出资,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A.行使不安抗辩权
B.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C.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D.行使撤销权
参考答案:B
解析:
(1)本题不涉及意思表示不真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等情节,与撤销权无关,排除选项D;
(2)当事人约定“货到后一个月内付款”,即先交货后付款---存在先后履行的顺序,排除选项C
(3)乙是付款方,是后履行义务的一方,行使的是后履行抗辩权,选项B正确,选项A错误
第1610题
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甲为出卖人,乙为买受人,约定收货后10日内付款。甲在交货前有确切证据证明乙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甲可采取的措施是( )。
A.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C.行使不安抗辩权
D.行使撤销权
参考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A.甲公司行使不安抗辩权,必须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乙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甲公司应当恢复合同的履行
C.甲公司可以主张行使不安抗辩权直接解除合同
D.甲公司行使不安抗辩权而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乙公司
参考答案:C
解析:
选项C:“先中止”,看表现;表现不好在谈解除
第1612题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必须 具备条件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22年)
A.双方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B.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合同债务
C.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
D.行使抗辩权的当事人负有先为给付义务
参考答案:ABC
解析:
同时履行抗辩权行使条件:(1) 双方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义务(选项A) ;(2) 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选项C) ; (3) 双方互负债务无先后履行顺序;(4)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选项B)
A.甲公司行使不安抗辩权,必须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乙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甲公司应当恢复合同的履行
C.甲公司可以通过行使不安抗辩权直接解除合同
D.甲公司行使不安抗辩权而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乙公司
参考答案:C
解析:
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合同后,如果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 ,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合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1)不可以。不安抗辩权是“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的一方有经营状况恶化等情况时,在后履行一方未提供担保之前有权拒绝先为履行。题目中B公司是“后履行一方”,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
(2)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3)A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B公司,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取得有关证明后,才能免除违约责任。
(4)货物毁损的损失由出卖人A公司承担。根据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题目中约定“交付地点为B公司仓库”,而在运输途中发生毁损,此时还没有交付给买受人,所以是“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损失。运输公司不可以要求A公司支付运费。根据规定,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5)货物毁损的损失由买受人B公司承担。根据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该问是假设“没有约定交付地点”,那么风险是出卖人A公司将货物交付给运输公司后,风险就转移给买受人B公司;因此在运输途中货物因泥石流毁损,损失由买受人B公司承担。
【提示】第(4)、(5)问,都是针对“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但注意两个问题中,一个是“约定交付地点”,一个“没有约定交付地点”;因此适用的规定不同,则风险的承担人也不同。
第1615题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发生了特定情形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该特定情形包括()。
A.丧失商业信誉
B.变更经营方式
C.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
D.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参考答案:ACD
解析: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选项D);(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选项C);(3)丧失商业信誉(选项A);(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1616题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发生了特定情形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该特定情形包括( )。(2021年)
A.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
B.丧失商业信誉
C.变更经营方式
D.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参考答案:ABD
解析:
不安抗辩权适用的情形。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选项D)(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选项A)(3)丧失商业信誉(选项B)) ;(4)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1617题
乙公司暂停发货是否有法律依据?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乙公司暂停发货没有法律依据。
理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在本题中,乙公司并没有确切证据证明甲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因此,乙公司不能以不安抗辩权为由暂停发货。
第1618题
在买卖合同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应当如何交付标的物?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合同当事人对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第1619题
货物灭失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货物灭失的损失由甲公司承担。
理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本案中,甲公司和乙公司没有约定履行地点,乙公司将货物交付铁路运输部门后,货物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甲公司承担。
第1620题
丁公司的保证期间为多长?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丁公司的保证期间为6个月。
理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本案中,保证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期间,故丁公司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