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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发生了特定情形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该特定情形包括()。
A.丧失商业信誉
B.变更经营方式
C.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
D.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参考答案:ACD
解析: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选项D);(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选项C);(3)丧失商业信誉(选项A);(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