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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月1日赵某的第一次发函
B.5月3日李某的第一次回函
C.5月5日赵某的第二次发函
D.5月7日李某的第二次回函
参考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核要约。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5月1日赵某的第一次发函是要约。5月3日李某的第一次回函对要约内容有实质性变更,这是新要约。5月5日赵某的第二次发函,对李某新要约的内容又有实质性变更,这又是新要约。5月7日李某复函表示同意,这是承诺。
第1502题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下列情形中,要约失效的有()。
A.撤销要约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B.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C.同意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参考答案:AD
解析:
要约失效(针对已生效的要约)
①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撤回不算)
②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③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④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提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视为发出反要约,原要约失效。
A.10月26日
B.10月22日
C.10月25日
D.10月23日
参考答案:B
解析:
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不是指要约一定实际送达到受要约人或其代理人手中,要约只要送达到受要约人通常的地址、住所或者其他能够控制的现实或虚拟空间,即为送达。本题中10月22日就被送达了A公司传达室,要约生效。
第1504题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形有( )。
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
B.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
C.要约人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D.受要约人已发出承诺通知
参考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查要约撤销。下列情形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要约人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得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第1505题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发出要约邀请的是( )。
A.甲公司向数家贸易公司寄送价目表
B.乙公司通过报刊发布招标公告
C.丙公司在其运营中的咖啡自动售货机上载明“每杯一元”
D.丁公司向社会公众发布招股说明书
参考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要约邀请。《民法典》规定,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等都属于要约邀请。
A.不可以撤销该要约,因该要约确定了承诺期限
B.可以撤销该要约,撤销通知在乙公司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乙公司即可
C.可以撤销该要约,撤销通知在承诺期限届满前到达乙公司即可
D.可以撤销该要约,撤销通知在乙公司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发出即可
参考答案:A
解析:
要约人(甲公司)确定了承诺期限,不得撤销要约。
第1507题
王某与吴某通过电子邮件签订的化妆品买卖合同属于书面形式的合同。( )
参考答案:对
解析: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1508题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要约中可以撤销的是( )。
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
B.要约人明示不可撤销的要约
C.已经到达受要约人但受要约人尚未承诺的要约
D.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不可撤销,且已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的
参考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A.3月3日
B.3月5日
C.3月7日
D.3月13日
参考答案:C
解析:
(1)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自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2)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注意:要约只要送达到受要约人通常的地址、住所或者能够控制的地方(如信箱等)即为送达,不要求知悉要约内容。
(3)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
①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 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
②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数据进入其系统时生效。
③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A.该要约可以撤销,只要乙设备厂尚未发出承诺
B.该要约可以撤销,只要乙设备厂的承诺尚未到达甲公司
C.该要约可以撤销,只要乙设备厂尚未履行合同做准备工作
D.该要约不得撤销,因为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的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参考答案:D
解析:
“4月20日前我方将不更改前述内容或转购其他公司设备”表达了4月20日前要约不作任何表动的意思表示,该要约不可撤销。
A.8月1日
B.8月2日
C.8月5日
D.8月8日
参考答案:B
解析:
本题属于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要约且收件人未指定系统接受的情形,要约应自8月2日吴某知悉电子邮件进入其邮箱时生效。
第1514题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要约失效原因的是( )。(2021年)
A.受要约人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B.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C.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D.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后,要约人表示撤销要约
参考答案:D
解析:
选项D:要约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承诺前”,使要约丧失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
A.蔡某询问陈某“是否愿意购买,价格1.5万元”的行为构成要约
B.陈某当场未答复的行为使得蔡某的要约失效
C.陈某找到蔡某表示愿意以1.5万元的价格购买名牌腕表的行为构成承诺
D.陈某找到蔡某表示愿意以1.5万元的价格购买名牌腕表 的行为构成要约
参考答案:C
解析:
第1个选项:蔡某的询问内容具体确定,且表达了一经接受即受约束的意思表示,构成要约;第2个选项:蔡某的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且以对话方式作出,蔡某应当即时作出承诺,未即时作出承诺属于“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约失效;第3、4个选项:由于蔡某的要约已经失效,陈某表示愿意购买的行为不构成承诺,只能认定为新要约。
第1517题
甲向售货员乙询问某商品的价格,乙反问:“你愿意出多少钱购买?”此时乙向甲作出的是要约邀请。( )
参考答案:对
解析:
本题考核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一方作出的希望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1)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是要约。
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应具备内容具体确定并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本题中,2007年7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函件具备订立合同的数量、价格、标的物品种、质量、交货方式等主要条款,并表明了经乙公司同意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2)乙公司向甲公司回复的函件不构成承诺。
根据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本题中,乙公司对要约内容中的价格条款进行了变更,属于实质性变更,因此不构成承诺,应为新要约。
(3)乙公司主张买卖合同未成立的理由不成立。
根据规定,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不得撤销。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合同即成立
本题中,乙公司7月10日发出的要约中已经确定了承诺期限(7月31日前函告),因此该要约是不得撤销的。甲公司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承诺,并于7月26日到达要约人乙公司,承诺生效该买卖合同成立。
A.甲的行为属于要约
B.该出版社的行为属于要约
C.该出版社的行为属于承诺
D.甲应当向出版社支付货款
参考答案:B
解析:
构成要约应当同时具备两个基本条件:(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一经接受即受约束的意思表示。在本题中,甲只是询问是否出版,并无一经接受即受约束的意思表示,其行为仅构成要约邀请,出版社的行为则构成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