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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试题(2392题)


第1261题 下列属于有效的格式条款的情形的有( )


A.某游泳馆在前台立有“溺水自负,概与本馆无关”

B.某商品买卖合同格式条款约定“因产品质量导致的人身伤害,概与甲方无关

C.某笔记本买卖合同的格式条款中,合同双方对“笔记本”发生理解争议

D.某电器维修合同的格式条款约定“维修中的电器损害概与本店无关”


参考答案:C


解析:选项A,属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选项B,属于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选项C属于有效条款,理解发生争议,先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选项D,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第1262题 2020年4月24日,甲向乙发出函件称:“本人欲以每吨5000元的价格出售螺纹钢100吨。如欲购买,请于5月10日前让本人知悉。”乙于4月27日收到甲的函件,并于次日回函表示愿意购买。但由于投递错误,乙的回函于5月11日方到达甲处。因已超过5月10日的最后期限,甲未再理会乙,而将钢材另售他人。乙要求甲履行钢材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之间的合同未成立,甲对乙不承担任何责任

B.甲、乙之间的合同未成立,但乙有权要求甲赔偿信赖利益损失

C.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但未生效,甲有权以承诺迟到为由撤销要约

D.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且已生效,乙有权要求甲履行合同


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承诺的迟到。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本题中,乙的承诺为迟到的承诺,要约人甲未通知受要约人乙不接受该承诺,那么承诺有效,合同成立且生效。


第1263题 甲向某出版社发送电子邮件,询问该出版社是否出版了某种图书,该出版社收到电子邮件后,马上向甲寄送了一本该种图书,并按照图书标价的6折要求甲支付购书款。甲则认为出版社强人所难,不愿意支付货款。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的电子邮件属于要约

B.该出版社的行为属于要约

C.该出版社的行为属于承诺

D.甲应当向出版社支付货款


参考答案:B


解析:

构成要约应当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在本题中,甲只是询问是否出版,内容不具体不确定,也未表达出“一经承诺即受约束”的意思表示,其行为仅构成要约邀请;而出版社寄书的行为则构成要约,如果甲按图书标价6折付款,甲的付款将构成承诺。



第1265题 北京的甲公司向上海的乙公司发出一项要约,要约明确指明乙公司如欲接受应在2021年2月1日前回复;乙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通过丙快递公司发出承诺,但由于丙快递公司快递员投递失误,承诺于2021年2月10日方送达甲公司;此时,甲公司已将要约所述货物全部出售给丁公司,无货供给乙公司,但甲公司未采取任何措施;乙公司久等无货,于2021年2月20日派人催货,甲公司拒绝交货。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合同已经生效,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合同已经生效,但甲公司无须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合同尚未生效,甲公司无须向乙公司承担任何责任

D.合同尚未生效,但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所受损失


参考答案:A


解析:

受要约人乙公司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甲公司,但因其他原因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甲公司及时通知乙公司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为有效承诺。


第1266题 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承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承诺人可以撤回承诺,但撤回承诺的通知不得晚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

B.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C.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表示反对外,该承诺有效

D.承诺的内容应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否则视为新要约


参考答案:A


解析:

选项B错误,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要约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选项C错误,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但是,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选项D错误,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第1267题 甲厂向乙大学发函表示:“我厂生产的X型耳机,每副30元。如果贵校需要,请与我厂联系。”乙大学回函:“我校愿向贵厂订购X型耳机1 000副,每副单价30元,但需在耳机上附加一个音量调节器。”2个月后,乙大学收到甲厂发来的1 000副耳机,但这批耳机上没有音量调节器,于是拒收。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大学违约,因其表示同意购买,合同即已成立

B.甲厂违约,因为乙大学同意购买的是附有音量调节器的耳机

C.双方当事人均违约,因为双方均未履行已生效的合同

D.双方当事人均未违约,因为合同还未成立,乙大学的回函,是一种新要约而非承诺


参考答案:D


解析: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本题中,乙大学的回函对甲厂的要约作出实质性变更,即附加一个音量调节器,是一个新要约而非承诺。


第1268题 甲公司在8月1日向乙公司发出一份传真,出售实木沙发一批,价款260万元,合同订立7日内一次性付款,如欲购买请在3日内回复。乙公司当日传真回复,表示的确有购买沙发的需求,但需要的是布艺沙发,甲公司未回复。8月3日乙公司再次给甲公司发传真,表示同意按照甲公司8月1日传真的条件购买实木沙发,甲公司仍未回复。下列有关甲公司、乙公司之间合同成立与否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的第二次传真回复为新要约,甲公司未表示反对,合同成立

B.乙公司的两次传真回复均为新要约,合同不成立

C.乙公司的第二次传真回复为承诺,合同成立

D.乙公司的第一次传真回复为承诺,合同成立


参考答案:B


解析:

(1)乙公司8月1日的回复将标的物从实木沙发修改为布艺沙发,属于对要约内容作了实质性变更,为新要约,同时,甲公司的原要约失效;(2)乙公司8月3日的传真将其8月1日“新要约”的标的物从布艺沙发再次修改为实木沙发,产生了另一个新要约,但由于甲公司对乙公司8月3日的新要约并未答复同意,合同尚未成立。


第1269题 张三在笔记本电脑上下载一个游戏插件,在下载过程中,该软件提醒:如果对电脑其他文件资料造成一定损害,概不负责;请谨慎下载。张三同意后继续下载。下载完毕后,电脑中毒,内存重要资料灭失,张三诉至法院要求该软件开发公司进行赔偿。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该提醒属于格式条款

B.张三要求软件公司进行赔偿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C.张三要求软件公司进行赔偿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D.该提醒属于免责条款


参考答案:C


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①具有《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③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第1270题 甲公司于6月5日以传真方式向乙公司求购一台机床,要求“立即回复”。乙公司当日回复“收到传真”,6月10日,甲公司电话催问,乙公司表示同意按甲公司报价出售,要求于6月15日来人签订合同书。6月15日,甲公司前往签约,乙公司要求加价,未获同意,乙公司遂拒绝签约。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买卖合同于6月5日成立

B.买卖合同于6月10日成立

C.买卖合同于6月15日成立

D.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参考答案:D


解析:

根据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所以本题合同尚未成立。乙出尔反尔,故意导致合同不成立,属于恶意磋商,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第1271题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是(    )。


A.甲假借订立合同,恶意与乙进行磋商

B.丙未按时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

C.丁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规则撞伤行人

D.戊辞职后违反竞业禁止约定从事同业竞争


参考答案:A


解析:

选项B、D错误,未按时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属于违约责任以及违反约定从事同业约定均属于违约责任;选项C错误,应承担侵权责任。


第1272题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下列各项属于要约邀请的有(    )。


A.拍卖公告

B.招标公告

C.招股说明书

D.寄送的价目表


参考答案:ABCD


解析: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第1273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要约失效原因的有(    )。


A.要约被拒绝

B.要约被依法撤回

C.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参考答案:ACD


解析:

选项B:要约被依法“撤销”的,要约失效;要约被依法“撤回”的,要约未生效(而非生效后又失去效力)。


第1274题 甲公司于1月5日向乙公司以信件方式发出要约,向乙公司订购一批原材料,要求乙公司在10天内作出答复,该要约于1月6日到达乙公司。下列各项中,乙公司的做法属于承诺行为的有(    )。


A.乙公司对要约提出非实质性变更,甲公司没有异议

B.乙公司于1月8日向甲公司发出承诺

C.乙公司要求甲公司适当提高报价

D.乙公司于1月12日向甲公司回信接受要约,由于投递错误致使该信件于1月17日到达甲公司,甲公司未提出异议


参考答案:ABD


解析: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选项A正确。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选项C不正确。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选项D正确。


第1275题 下列有关承诺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因此,承诺既不可撤回也不可撒销

B.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C.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发出

D.以信件方式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日期的,承诺期限自该信件的寄达邮戳日期开始计算


参考答案:ACD


解析:

(1)选项A:承诺可以依法撤回,但不能撤销;(2)选项C: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3)选项D:要约以信件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


第1276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格式条款的有(    )。


A.违反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

B.理解有争议的格式条款

C.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但提供方未以合理方式提示对方注意的格式条款

D.造成对方人身损害免责的格式条款


参考答案:AD


解析:

(1)选项AD:内容上无效,不论以格式条款还是非格式条款形式展现,条款均无效。(2)选项B: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3)选项C: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该条款不成立)。


第1277题 2020年3月8日,甲向乙借用电脑一台。3月15日,乙向甲借用名牌手表一块。5月10日,甲要求乙返还手表,乙以甲尚未归还电脑为由,拒绝返还手表。根据合同法律制度和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是在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可以暂不返还手表

B.乙是在行使不安抗辩权,可以暂不返还手表

C.乙是在行使留置权,可以暂不返还手表

D.乙应当返还手表


参考答案:D


解析:

同时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都是在“同一双务合同”中,而题目中是“两个合同”,选项A、B错误;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题目中当事人是两个自然人,应当受“同一法律关系”的限制,但题目中是“两个合同”,所以不能行使留置权。


第1278题 周某和吴某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周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吴某最后于丙地在合同上按手印,双方约定丁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对合同成立地点未作出约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合同的成立地点为(    )。


A.甲地

B.乙地

C.丙地

D.丁地


参考答案:C


解析: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1279题 甲、乙两公司订立一份书面合同,甲公司在A地签字盖章后邮寄给B地的乙公司,乙公司在合同中签字盖章,同时C地的丙公司为该合同提供保证,D地的丁公司为该合同提供抵押担保。该合同成立的地点是(    )。


A.A地

B.B地

C.C地

D.D地


参考答案:B


解析:

根据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1280题 在一份保险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当事人对合同所约定的“意外伤害”条款的含义产生了不同理解,投保人认为其所受伤害应属于赔付范围,保险公司则认为不属于赔付范围,双方争执不下,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双方的观点都有合理性。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B.人民法院应当采用有利于投保人的解释

C.人民法院应当采用有利于保险公司的解释

D.人民法院应当采用语言学专家的解释


参考答案:B


解析:

(1)在我国,保险合同属于格式合同;(2)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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