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37.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38.目前我国建筑业伤亡事故的主要类型是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所占比例最高的是高处坠落事故。
39.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那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40.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41.班组级安全教育是新工人分配到班组后,开始工作前的教育。下列内容不属于班组安全教育内容的是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知识。
42.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从安全通道撤离至安全区域,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43.凡在坠落基准面2m以上(含)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为高处作业。
44.属于国际安全色有红、黄、绿、蓝四种颜色。
45.一级基坑围护结构当设计有指标时,以设计要求为依据,当无设计指标时,根据规范,围护结构顶部位移监控值为3cm。
46.当基坑周围环境无特殊要求时,基坑开挖深度小于7m为三级基坑。
47.当基坑周围环境无特殊要求,也不是重要工程支护结构,也不是主体结构的一部分,基坑开挖深度大于12m为一级基坑。
48.支撑的拆除应按先换支撑后拆除的顺序施工。
49.塔式起重机最基本的工作机构包括起升机构,变幅机构、回转机构和行走机构。
50.物料提升机只准运送物料,严禁载人上下。
51.脚手架作业层的脚手板铺设规定为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不超过120~150mm。
52.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53.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人身防护用品。
54.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55.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56.施工现场用电工程中,PE线上每处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57.施工现场用电工程中,PE显得重复接地点不应少于三处。
58.在潮湿场所施工,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24V。
59.起重机械应根据工作繁重、环境恶劣的成都确定检查重点,但不得少于每月一次。一般应包括:起重机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所有的安全、防护装置、吊钩、吊钩螺母及放松装置、制动器性能及零件的磨损情况、钢丝绳磨损和尾端的固定情况。
60.施工现场电工的职责是承担用电工程的安装、巡检、维修、拆除。
61.钢管不得使用的疵病有:严重锈蚀、严重弯曲、压扁、裂纹。
62.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有大风、浓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63.基坑周边、雨篷边、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料台与挑平台周边进行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64.电缆线路可以埋地、沿围墙、沿电杆或支架敷设。
65.在下层楼板上支模板时因考虑楼板的承载能力。
66.风力在四级以上时,塔机不得进行顶升作业。
67.当起重最大于相应档位的额定值的110%时,起重量限制器应当动作,使塔机停止提升方向的运行。
68.塔机顶升作业,必须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
69.塔机附着装置以上的塔身自由高度一般不得超过40m。
70.施工升降机操作按钮中,急停按钮必须采用非自动复位型。
71.脚手架底层步距不应大于2m。
72.脚手架搭设时,应遵守: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
73.脚手架拆除时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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