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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1题 (1)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1)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合同成立。根据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2102题 (2)丙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2)丙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汇票出票人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在本题中,乙公司未记载付款地并未影响庚公司取得票据权利,丙银行无权拒绝付款。
第2103题 (3)甲公司拒绝承担票据责任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3)甲公司拒绝承担票据责任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持票人行使首次追索权,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的金额:①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②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法定利率计算的利息;③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第2104题 (4)乙公司拒绝承担票据责任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4)乙公司拒绝承担票据责任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第2105题 (5)丁公司拒绝承担票据责任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5)丁公司拒绝承担票据责任的理由成立。根据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第2106题 (6)戊公司拒绝承担票据责任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6)戊公司拒绝承担票据责任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将被拒绝的事由书面通知其直接前手,还可以通知其他(甚至全部)的追索义务人。持票人未按规定期限通知的,仍可行使追索权,但应当赔偿因迟延通知而给被追索人造成的损失,赔偿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
第2107题 (1)甲公司是否有权以票据B上自己的签章被伪造为由拒绝付款?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1)甲公司有权以票据B上自己的签章被伪造为由拒绝付款。根据规定,在狭义票据伪造行为情形下,被伪造人不承担因为该票据行为所产生的票据责任。
第2108题 (2)丙公司提出的三项抗辩是否成立?并分别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2)
①第一项抗辩不成立。根据规定,票据上有伪造的签章,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②第二项抗辩成立。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③第三项抗辩成立。根据规定,远期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逾期提示付款的,持票人丧失对一般前手的追索权,但对承兑人、出票人的票据权利仍然存在。在本题中,票据到期日为7月1日,丁公司至7月15日方提示付款,属于逾期提示付款,对一般前手丙公司的追索权已经丧失。
第2109题 (3)乙公司能否要求戊公司返还票据?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3)乙公司不能要求戊公司返还票据。因为戊公司属于善意第三人、取得票据时给付了合理对价,且票据形式上不存在影响戊公司取得票据权利的瑕疵,戊公司善意取得票据权利。
第2110题 (4)如果戊公司依法提示付款被拒绝,戊公司可以向谁行使票据追索权?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4)戊公司可以向甲公司、乙公司行使票据追索权。因为甲公司和乙公司是在票据A上作了真实、符合规定签章的债务人。
【提示】乙公司作为出票人的签章是真实的,作为背书人的签章是被伪造的,但毕竟有一个签章是真实的,乙公司应当作为出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第2111题 (1)请指出票据贴现行为的实质,并说明为什么票面金额为25万元而A银行向乙公司实付贴现的金额为22万元?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1)票据贴现有两层实质:
①背书转让。票据贴现是贴现人将未到期的汇票背书转让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将获得票据权利。
②资金融通。票据贴现是金融机构向持票人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金融机构办理票据贴现将扣除一定的利息(贴息)。本案票据金额为25万元,而A银行向乙公司实付贴现金额为22万元,被扣除的3万元应为贴息。
第2112题 (2)甲公司开户行向A银行发出未付款通知书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2)甲公司开户行的行为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在委托收款中,银行在办理划款时,发现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应通过被委托银行向收款人发出未付款通知书。如果债务证明留存付款人开户银行的,应将其债务证明连同未付款项通知书邮寄被委托银行转交收款人。
第2113题 (3)甲公司拒绝支付票款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3)甲公司拒绝支付票款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持票人无对价取得票据或者明知抗辩事由存在仍取得票据的除外。
第2114题 (4)乙公司拒绝承担票据责任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4)乙公司的理由成立。根据规定,汇票、本票、支票的持票人,对出票人、承兑人以外其他前手的首次追索权,消灭时效期间为6个月,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算。
第2115题 (1)C银行向A银行提示付款的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1)C银行向A银行提示付款的期限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第2116题 (2)B银行是否可以取得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2)B银行不可以取得票据权利。B银行未经过法定贴现审查程序即贴现,构成重大过失取得票据,张某的行为属于狭义无权代理,该伪造签章的背书行为不发生效力,B银行不能取得票据权利。
第2117题 (3)乙公司和张某是否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3)乙公司和张某不承担票据责任。张某是伪造人,在票据上没有其签章,因此张某并不承担票据责任,同时,原权利人乙公司并未在票据上以真实意思签章,因此不承担票据责任。
第2118题 (4)C银行是否可以取得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4)C银行可以取得票据权利。B银行的票据贴现背书行为属于无权处分,但是C银行是善意且支付对价的持票人,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因此C银行可以取得票据权利。
第2119题 (5)人民法院确定的公示催告时间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5)人民法院确定的公示催告时间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60日,且公示催告期间届满日不得早于票据付款日后15日。
第2120题 (6)假设人民法院没有作出除权判决,C银行可以依票据法向谁行使追索权?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6)C银行可以向B银行、A银行(承兑人)和甲公司(出禀人)行使追索权。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