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内容
施工企业安全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程度。
2.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
3.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4.施工现场管理行为和实物状况。
5.生产安全事故、未遂事故和其他违规违法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情况。
6.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
(二)安全检查方式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1)工程项目部每天应结合施工动态,实行安全巡查。
(2)总承包工程项目部应组织各分包单位每周进行安全检查。
(3)施工企业每月应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应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安全生产状况较差的工程项目,组织专项检查。
2.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包括对深基坑物料提升机、脚手架、施工用电、塔吊等的安全生产问题和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单项专业检查。这类检查专业性强,也可以结合单项评比进行,参加专业安全生产检查组的人员应由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专项作业负责人参加。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是针对施工所在地气候的特点,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
4.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是针对节假日前后职工思想松懈而进行的安全生产检查。
5.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1)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要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可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2)互检。班组之间开展的安全生产检查。可以做到互相监督、共同遵章守纪。
(3)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或操作前,应由工地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班组长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验收,确认无安全隐患,达到合格要求后,方能交给下道工序使用或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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