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安全员考核培训教材

目录 /第二章 土石方机械

十二、振动冲击夯


    1.振动冲击夯适用于压实钻性土、砂及砾石等散状物料,不得在水泥路面和其他坚硬地面作业。

    2.内燃机冲击夯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有足够的润滑油,油门控制器应转动灵活。

    3.内燃机冲击夯启动后,应逐渐加大油门,夯机跳动稳定后开始作业。

    4.振动冲击夯作业时,应正确掌握夯机,不得倾斜,手把不宜握得过紧,能控制夯机前进速度即可。

    5.正常作业时,不得使劲往下压手把,以免影响夯机跳起高度。夯实松软土或上坡时,可将手把稍向下压,并应能增加夯机前进速度。

    6.根据作业要求,内燃冲击夯应通过调整油门的大小,在一定范围内改变夯机振动频率。

    7.内燃冲击夯不宜在高速下连续作业。

    8.当短距离转移时,应先将冲击夯手把稍向上抬起,将运转轮装入冲击夯的挂钩内,再压下手把,使重心后倾,再推动手把转移冲击夯。

    9.振动冲击夯除应符合本节的规定外,还应符合JGJ 33-2012第5.11节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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