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安全员考核培训教材

目录 /第一章 建筑起重机械

七、施工升降机


    1.施工升降机基础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当使用说明书无要求时,应经专项设计计算,地基上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10mm,场地应排水通畅。

    2.施工升降机导轨架的纵向中心线至建筑物外墙面的距离宜选用使用说明书中提供的较小的安装尺寸。

    3.安装导轨架时,应采用经纬仪在两个方向进行测量校准。其垂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1-2中的规定。


表3-1-2施工升降机导软架垂直度

架设高度H(m)H≤7070<H≤100100<H≤150150<H≤200H>200
垂直度偏差(mm)≤1/1000H≤70≤90≤110≤130



    4.导轨架自由高度、导轨架的附墙距离、导轨架的两附墙连接点间距离和最低附墙点高度不得超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5.施工升降机应设置专用开关箱,馈电容量应满足升降机直接启动的要求,生产厂家配置的电气箱内应装设短路、过载、错相、断相及零位保护装置。。

    6.施工升降机周围应设置稳固的防护围栏。楼层平台通道应平整牢固,出人口应设防护门。全行程不得有危害安全运行的障碍物。

    7.施工升降机安装在建筑物内部井道中时,各楼层门应封闭并应有电气连锁装置。装设在阴暗处或夜班作业的施工升降机,在全行程上应有足够的照明,巴并应装设明亮的楼层编号标志灯。

    8.施工升降机的防坠安全器应在标定期限内使用,标定期限不应超过一年。使用中不得任意拆检调整防坠安全器。

    9.施工升降机使用前,应进行坠落试验。施工升降机在使用中每隔3个月,应进行一次额定载重量的坠落试验,试验程序应按使用说明书规定进行,吊笼坠落试验制动距离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升降机齿轮锥鼓形渐进式防坠安全器》(JG 121)的规定。防坠安全器试验后及正常操作中,每发生一次防坠动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复位。

    10.作业前应重点检查下列项目,并应符合相应要求:

    1)结构不得有变形,连接螺栓不得松动。

    2)齿条与齿轮、导向轮与导轨应接合正常。

    3)钢丝绳应固定良好.不得有异常磨损。

    4)运行范围内不得有障碍。

    5)安全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

    11.启动前,应检查并确认供电系统、接地装置安全有效,控制开关应在零位。电源接通后.应检查并确认电压正常。应试验并确认各限位装置、吊笼、围护门等处的电气连锁装置良好可靠,电气仪表应灵敏有效。作业前应进行试运行,测定各机构制动器的效能。

    12.施工升降机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并应定期检验制动器的可靠性,制动力矩应达到使用说明书要求。

    13.吊笼内乘人或载物时,应使载荷均匀分布,不得偏重,不得超载运行。

    14.操作人员应按指挥信号操作。作业前应鸣笛示警。在施工升降机未切断总电源开关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15.施工升降机运行中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并采取有效措施将吊笼就近停靠楼层,排除故障后再继续运行。在运行中发现电气失控时,应立即按下急停按钮,在未排除故障前,不得打开急停按钮。

    16.在风速达到20m/s及以上大风、大雨、大雾天气以及导轨架、电缆等结冰时,施工升降机应停止运行,并将吊笼降到底层,切断电源。暴风雨等恶劣天气后,应对施工升降机各有关安全装置等进行一次检查,确认正常后运行。

    17.施工升降机运行到最上层或最下层时,不得用行程限位开关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18.当施工升降机在运行中由于断电或其他原因而中途停止时,可进行手动下降,将电动机尾端制动电磁铁手动释放拉手缓缓向外拉出,使吊笼缓慢地向下滑行。吊笼下滑时,不得超过额定运行速度,手动下降应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操纵。

    19.当需在吊笼的外面进行检修时,另外一个吊笼应停机配合,检修时应切断电源,并应有专人监护。

    20.作业后,应将吊笼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拨到零位,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闭锁吊笼门和围护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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