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进入题库练习及模拟考试
在共同延误的责任归属处理中,根据初始事件原则,如果初始延误是发包人原因,则在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期内,承包人可获得的补偿权益是()。
A.仅可获得工期延长
B.仅可获得经济补偿
C.可获得工期延长和经济补偿
D.不可获得工期延长和经济补偿
参考答案:C
解析:
初始事件原则:在多事件交叉时段中应判断哪一种原因是最先发生的,即找出“初始延误者”,它首先要对延误负责。在初始延误发生作用的期间,其他并发的延误者不承担延误责任。依据的原则:
(1)首先判断造成拖期的哪一种原因是最先发生的,即确定“初始延误者”,它应对工期拖期负责。
(2)如果初始延误者是发包人原因,则在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期内,承包人既可得到工期延长,又可得到经济补偿。
(3)如果初始延误者是客观原因,则在客观因素发生影响的延误期内,承包人可得到工期延长,但很难得到经济补偿
(4)如果初始延误者是承包人原因,则在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期内,承包人工期延长和经济补偿均不能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