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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特殊地域管辖中,合同当事人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时,关于履行地点确定的说法,正确的有( )。
A.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给付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B.即时结清的合同,标的物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C.合同没有实际履行的,当事人双方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
D.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E.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参考答案:DE
解析: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