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进入题库练习及模拟考试
关于第二审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
B.上诉状应当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
C.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
D.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再次发回重审
参考答案:C
解析: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