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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事诉讼中第三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只能参加诉讼,不得提起诉讼
B.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只能申请参加诉讼
C.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只能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
D.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参考答案: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