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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施工企业与发包方于2020年3月1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2021年8月6日竣工验收合格,并于2021年9月5日交付使用,但是发包方拖欠施工企业工程价款300万,那么施工企业最迟在( )前可以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A.2022年2月5日
B.2022年3月4日
C.2023年2月5日
D.2023年3月4日
参考答案:D
解析:
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18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本题中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是工程交付之日,即2021年9月5日,在此基础上加上18个月,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