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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因不可抗力造成如下损失:(1)在建工程损失10万元;(2)承包人受伤人员医药费和补偿金2万元;(3)施工机具损坏损失1万元;(4)工程清理和修复费用0.5万元。承包人及时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索赔申请,共索赔13.5万元。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的索赔金额为( )万元。
A.10.0
B.10.5
C.12.5
D.13.5
参考答案:B
解析: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费用增加,发承包双方应按以下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合同价款和工期:(1)合同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应由承包人承担;(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不可抗力解除后复工的,若不能按期竣工,应合理延长工期。发包人要求赶工的,赶工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根据题意:(1)在建工程损失10万元,应由发包人承担。(2)承包人受伤人员医药费和补偿金2万元,应由承包人承担。(3)施工机具损坏损失1万元,应由承包人承担。(4)工程清理和修复费用0.5万元,应由发包人承担。综上所述,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的索赔金额=10+0.5=10.5万元。故选项B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