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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章节练习题库(657题)


根据《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人指示变更时,正确的处理程序有( )。


A.监理人发出变更意向书→承包人同意变更→监理人按要求提交实施方案→发包人同意实施方案→监理人发出变更指示

B.监理人发出变更意向书→承包人不同意变更→立即通知监理人,说明原因并附详细依据→监理人与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确定撤销、改变或不改变原变更意向书

C.承包人向监理人提出→监理人与发包人协商→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

D.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发给的文件→向监理人提出书面变更建议→监理人与发包人共同研究→确认存在变更→收到建议后的14天内做出变更指示

E.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发给的文件→向监理人提出书面变更建议→监理人与发包人共同研究→不同意作为变更→书面答复承包人


知识点:第七章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


参考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核的是变更管理。监理人指示的变更:
(1)发出变更意向书
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做出有关“发包人要求”改变的变更意向书,说明变更的具体内容和发包人对变更的时间要求,并附必要的相关资料,以及要求承包人提交实施方案。变更应在相应内容实施前提出,否则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损失。
(2)承包人同意变更
承包人按照变更意向书的要求,提交包括拟实施变更工作的设计、计划、措施和竣工时间等内容的实施方案。发包人同意承包人的变更实施方案后,由监理人发出变更指示。
(3)承包人不同意变更
承包人收到监理人的变更意向书后认为难以实施此项变更时,应立即通知监理人,说明原因并附详细依据。监理人与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后,确定撤销、改变或不改变原变更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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