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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是指承包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施工合同文本通用合同条款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的有( )。
A.永久工程的损失
B.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
C.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D.承包人设备的损坏
E.发包人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参考答案:ABCE
解析:本题考核的是不可抗力。通用条款规定,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分别承担:
(1)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
(4)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发包人承担。
(5)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承包人不需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