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进入题库练习及模拟考试

2025年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章节精编习题(1192题)


背景资料:

某水闸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及合同管理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立即进行施工招标。

事件2:施工单位的投标文件所载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评标委员会向其发出了要求补正的通知,施工单位按时递交了答复,修改了工期计划,满足了要求。评标委员会认可工期修改。

事件3:招标人在合同谈判时,要求施工单位提高混凝土强度等级,但不调整单价,否则不签合同。

事件4:合同约定,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有:

(1)提供施工用地。

(2)执行监理单位指示。

(3)保证工程施工人员安全。

(4)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

(5)提供测量基准。

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有:

(1)垫资100万元。

(2)为监理人提供工作和生活条件。

(3)组织工程验收。

(4)提交施工组织设计。

(5)为其他人提供施工方便。

事件5:合同部分条款如下:

(1)计划施工工期3个月,自合同签订次月起算。合同工程量及单价见表13-4。

(2)合同签订当月生效,发包人向承包人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工程预付款,施工期最后2个月等额扣回。

(3)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3%,在施工期内,按每月工程进度款3%的比例扣留。保修期满后退还,保修期1年。

问题:

1.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有关规定,事件1、事件2、事件3的处理方式或要求是否合理?逐一说明理由。

2.根据《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示范文本)》GF—2000—0208,分别指出事件4中有关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中的不妥之处。

3.按事件5所给的条件,合同金额为多少?发包人应支付的工程预付款为多少?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为多少?

4.按事件5所给的条件,若施工单位按期完成各项工程,计算施工单位工期最后1个月的工程进度款、保留金扣留、工程预付款扣回、应收款。



知识点:第13章实务操作和案例分析题


参考答案:↓


解析:

1.(1)事件1不合理。

理由:施工招标应该在初步设计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年度投资计划已经安排;具有能满足招标要求的设计文件,已与设计单位签订适应施工进度要求的图纸交付合同或协议;有关建设项目永久征地、临时征地和移民搬迁的实施、安置工作已经落实或已有明确安排后进行(关键问题,监理单位已确定不是必须具备的条件)。

(2)事件2不合理。

理由:工期超期属于重大偏差。细微偏差可以要求投标人补正。评标委员会不应向施工单位发出要求补正的通知,也不能认可工期修改(关键问题,工期属于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事件3不合理。理由:施工单位提高混凝土强度等级,但不调整单价,属于变相压低报价(关键问

题,如确需提高混凝土强度等级,双方应协商调整相应单价,不能强迫中标人不调整单价而签订合同)。

2.事件4中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不妥之处有:

(1)执行监理单位指示。

(2)保证工程施工人员安全。

(3)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不妥之处有:

(1)垫资100万元。

(2)为监理人提供工作和生活条件。

(3)组织工程验收。

3.合同金额为500万元;发包人应支付的工程预付款为50万元;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为15万元。

4.最后1个月的工程进度款为320万元;质量保证金扣留9.6万元;工程预付款

扣回25万元;施工单位应收款为285.4万元。

进入考试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