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进入题库练习及模拟考试

2025年二级建造师《矿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章节精编习题(612题)


某施工单位承担一煤矿主立井井筒工程,井筒净直径5.5m,深度650m,井口标高为±0.000m,第四系冲积层厚度260m,采用冻结法施工,冻结深度为280m。冲积层段采用双层钢筋混凝土井壁,内壁厚度450mm,外壁厚度500mm,冲积层地下静水位标高-50m。基岩段采用素混凝土单层井壁,厚度500mm。井筒各含水层均为非承压水。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1:井筒施工到520m时,发现上部淋水增大,井帮出水量也增加,连续有5段混凝土井壁蜂窝麻面较为严重,最后在施工到560m脱模时发生垮塌事故,造成2人当场死亡,1人重伤,重伤人员在第29天也不幸死亡。事故调查发现,最后5段混凝土强度虽然预留试块合格,但是现场实体检测不合格。

事件2:井筒施工完毕,施工单位根据井筒漏水情况,决定分别在标高-220m处的A点和-560m处的B点进行壁间和壁后注浆。

事件3:注浆结束,进行井筒验收时发现,-180m处有一出水点,出水量为0.2m3/h,冻结段总漏水量约0.35m3/h,基岩段总漏水量为5.85m3/h。

问题

1.写出事件1中的安全事故的等级和调查权限。

2.分析事件1中混凝土实体强度不合格的原因及对策。

3.写出事件2中A点和B点的钻孔深度与注浆压力范围。

4.分析并判断事件3中井筒漏水量分项是否合格。



知识点:综合测试题


参考答案:↓


解析:

1.生产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级。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伤亡人数重新确定事故等级。该事故中,统计死亡人数应该是3人,因此,本事故等级为较大事故。

重大及以下等级事故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省级局牵头组织调查。其中:重大事故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省级局主要负责人任事故调查组组长;较大事故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省级局负责人任事故调查组组长;一般事故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省级局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处室主要负责人任事故调查组组长。因此,本次事故的调查权限是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2.根据背景资料,混凝土浇筑时上有井壁淋水,侧面有井帮出水,都没有很好地进行处理,而且混凝土试件的强度达标,但实体混凝土强度不符合要求。综合分析可知,混凝土强度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浇筑过程中的问题,包括有井壁淋水和井帮出水进入混凝土,混凝土振捣不符合规定等各种因素。因此,应采取的对策有井壁截水和井壁导水,加强振捣等。

3.根据《煤矿井巷工程施工标准》GB/T50511—2022,壁后注浆的压力宜大于静水压力0.5~1.5MPa,岩石裂隙中的注浆压力可适当提高。注浆段壁后为冲积层时,注浆孔的深度应小于井壁厚度200mm;双层井壁,注浆孔应穿过内层井壁进入外层井壁,进入外层井壁深度不应大于100mm;

当注浆孔穿透井壁注浆时,应制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漏水的井筒段壁后为含水岩层时,注浆孔宜进入岩层1.0m以上。因此,A点钻孔深度450~550mm,注浆压力为2.2~3.2MPa(大于静水压力0.5~1.5MPa);B点钻孔深度为大于1500mm,注浆压力为5.6~7.1MPa。

4.根据《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2010(2022年版)规定,井筒深度在600m以内时,允许漏水量的标准是6m3/h,井筒深度大于600m时,每增加100m允许漏水量增加1.0m3/h,因此本井筒的漏水量合规标准是6.5m3/h。

但是同时规定,冻结法施工的井筒段合格标准是400m以内允许漏水量0.5m3/h,大于400m时,每增加100m允许漏水量增加0.5m3/h;冻结段不得有集中出水孔和含砂的水孔,普通法施工段不得有0.5m3/h以上的集中出水孔。综上,-180m处有集中出水点不符合验收规范规定;冻结段井筒漏水量约0.35m3/h,符合冻结段总漏水量不大于0.5m3/h的规定。

井筒总漏水量6.2m3/h符合井筒深度大于600m时井筒总漏水量不大于6.5m3/h的规定。因此井筒漏水量分项不合格,需要对集中出水点进行注浆堵水。

进入考试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