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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历史真题(1320题)


A.行政处分

B.民事责任

C.刑事责任

D.行政处罚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以健康人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临床试验的受试对象的,由药品监管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受试对象造成损害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依法承担治疗和赔偿责任。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资格”,其中的“取消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属于


A.A

B.B

C.C

D.D


知识点:2016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真题试卷


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药品安全法律责任的类型和内容。

根据我国现行药品法律法规的规定,药品行政责任主要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1)行政处罚  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药品领域的行政处罚是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在职权范围内对违反药品法律法规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所实施的惩戒行为,种类有:①警告、通报批评;②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③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④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⑤行政拘留;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2019年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增加了自由罚手段,对生产销售假药和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伪造变造许可证、骗取许可证等情节恶劣的行为,可以由公安机关对相关责任人处五日至十五日的行政拘留。(2)行政处分 指由有管辖权的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依据行政隶属关系对违法失职人员给予的一种行政制裁。其种类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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