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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经营范围:化学药、第二类精神药品、中成药、中药饮片、生物制品。甲下辖若干连锁门店,该企业制定的体系文件规定实施统一采购配送、统一质量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计算机系统、统一药学服务。
乙门店为甲的所属门店,且为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经营类别: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经营范围:化学药、第二类精神药品、中成药、中药饮片。
丙药品零售企业(非连锁门店),经营类别: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经营范围:化学药、中成药、中药饮片。2021年3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时,发现自2020年3月以来,乙多次从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处获取药品(货值金额8.1万元,其中已售出药品货值金额4.35万元)。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向甲核实,甲表示不知情,货款由乙自行结算。对此,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可以对乙作出的处理是
A.没收乙从丁处获取的剩余药品和已售出药品的所得4.35万元,但由于涉事药品来源丁为合法药品经营企业,故对乙免于其他行政处罚
B.没收乙从丁处获取的剩余药品和已售出药品的所得4.35万元,责令改正,并处40.5万元的罚款
C.没收乙从丁处获取的剩余药品和已售出药品的所得4.35万元,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D.没收乙从丁处获取的剩余药品和已售出药品的所得4.35万元,责令改正,并处130.5万元的罚款
参考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从无证生产、经营企业购入药品的法律责任。
丁药品零售企业只能将药品销售给个人消费者,不具备药品批发资质,乙从丁处获取药品并在门店销售的行为应定性为从无证经营企业购入药品。根据《药品管理法》第129条的处罚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30倍以下的罚款,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货值金额不足5万元的,按5万元计算。
题干所述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选项B的处罚金额是8.1万元的5倍,在2-10倍的处罚范围内,B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