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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历史真题(763题)


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负责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或机构,未依照规定履行职责,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对部门或机构的正职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的行政处分是( )。


A.警告或记过

B.记过或记大过

C.记大过或降级

D.撤职或开除公职


知识点:2014年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真题


参考答案:D


解析: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十一条依法对涉及安全生产事项负责行政审批(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竣工验收等,下同)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的,不得批准;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批准或者勾结串通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取得批准的,负责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除必须立即撤销原批准外,应当对弄虚作假骗取批准或者勾结串通行政审批工作人员的当事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行贿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负责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违反前款规定,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予以批准的,对部门或者机构的正职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与当事人勾结串通的,应当开除公职;构成受贿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点来源】第五章安全生产行政法规。第十节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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