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进入题库练习及模拟考试
甲市政公司将道路维修工程发包给乙公司,乙公司在道路上进行挖掘活动,但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也未采取安全措施,行人丙夜间跌入坑中受伤。根据《民法典》,关于行人丙损害赔偿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甲市政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甲市政公司与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D.甲市政公司与乙公同承担按份责任
参考答案:A
解析:
民法典【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施工致害责任和窨井等地下设施致害责任】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