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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2月购进一栋新建10层的办公楼,房产原值为8500万元,每层房产原值占比10%,当月交付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2022年1月1日起办公楼用途安排如下:(1)第1-2层,无偿交由全资子公司使用,约定使用3年。(2)第3-4层,出租给某咨询公司,每月含增值税租金21.8万元,租期1年,前4个月为免租期。1月5日按照约定一次性收取当年含增值税租金174.4万元。(3)第5层,商贸公司用于开办职工食堂,仅供商贸公司员工使用;第6-10层商贸公司办公使用。(其他相关资料:当地计算房产税计税余值的扣除比例为30%)(2023年)
(5)判断用于职工食堂的房产,其增值税进项税额能否抵扣?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5)可以抵扣。理由:购进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集体福利,其进项税额可以全额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