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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个人李某为独生子女,育有一个刚满周岁的儿子和正在上小学的女儿,其父母均已年满65周岁。2019年,李某与他人共同成立了一家合伙企业。并持有50%份额,按合伙协议约定份额对合伙企业取得的所得进行分配。2022 年该合伙企业经营情况如下:(1)从被投资企业分回投资收益20万元。(2)实现营业收入200万元,允许扣除成本费用等共计120万元.(其他相关资料:相关专项附加扣除均由李某100%扣除,并已报送其专项附加信息)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023年)
(1)回答李某可享受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及其扣除标准 。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1)李某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及扣除标准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一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子女教育一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赡养老人一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