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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日,周某以其所有的一辆轿车设立抵押权,向吴某借款10万元,双方签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3月23日,周某为获得李某20万元的借款,又将该轿车抵押给李某,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4月10日。 该轿车因故障需要维修,周某将其送至王某处进行维修,周某一直未支付维修费用,上述债务均已到期, 因周某无力偿还,该轿车被拍卖,吴某、李某、王某均主张就轿车拍卖价款优先受偿, 下列关于债权人受偿顺序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22年)
A.王某优先于李某受偿
B.李某优先于吴某受偿
C.吴某优先于李某受偿
D.李某优先于王某受偿
参考答案:AB
解析:
(1) 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2)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3)本题中,债权人的受偿顺序为:王某>李某>吴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