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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日,张某与李某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张某向李某借款50万元,年利率为10%,3月5日,李某将45万转账给张某,声明预扣了5万元利息。双方未约定借款期限。下列关于该借款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是( )(2022年)
A.借款合同的成立日期是2022年3月1日
B.因预先扣除借款利息5万元,借款合同无效
C.借款合同的成立日期是2022年3月5日
D.因为约定借款期限,借款合同无效
参考答案:C
解析:
(1) 选项AC: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2) 选项B: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3)选项D: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也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