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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历史真题(330题)


材料:

下面是某幼儿园大班李老师的教学片段:

师:小嘴巴?

幼:不说话,

师:小朋友们看着黑板,黑板上是什么呢?

幼:数字9的分解,

师:很好,我们上节课学了数字9的分解,小朋友们会了吗?

幼:会了,

师:真棒!那你们一起读一遍,9可以分成1和8,预备,起!

幼:9可以分为1和8,9可以分为2和7,9可以分为3和6,9可以分为4和5,9可以分为5和6....

师:停!停!停!9可以分为4和5后面该怎么背了,涛涛,就是你领着大家乱背,声音又大,你给我小声点,其他小朋友别跟着他背!重新来—遍!9可以分为1和8,预备,起!涛涛重新来—遍!9可以分为1和8,预备,起!

涛涛在李老师的责备及小朋友们的讥笑声中低下了头。其他的小朋友则附和着,一起背诵起来。

问题:请结合材料,从儿童观的角度,评析李老师的教育行为。



知识点:2021年上半年综合素质(幼儿园)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材料中李老师的做法是错误的,不符合“育人为本”的儿童观。

(1)儿童是发展的人,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教师应该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儿童,相信每个儿童都是可以积极成长的,应对教育好每一位儿童充满信心。材料中,小朋友涛涛因为读错数的分解,涛涛在李老师的责备及小朋友的讥笑声中低下了头,教师没有看到涛涛的发展潜能,违背了育人为本的儿童观。

(2)儿童是独特的人,具有个体差异。儿童是独一无二的人,每个儿童身心发展的速度各不相同,教师应当将儿童看成独特的个体,因材施教,促进儿童全面发展。材料中,涛涛因为读错数的分解而责骂涛涛,没有及时地进行引导,未做到因材施教。

(3)儿童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在学习活动中,儿童是学习活动的主体,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独立个体。教师应该尊重幼儿的想法,最大限度地支持和鼓励幼儿的自我教育活动。材料中,老师在教授数的分解的过程中,没有做到正确的引导幼儿积极主动学习,仅是带着小朋友机械背诵,没有认识到儿童是学习的主体。

(4)幼儿是权利的主体,要把幼儿看作与成人人格平等、具有相同的社会地位、享有基本人权的积极主动的、人格独立的人。材料中李老师的语言和态度伤害了涛涛的自尊心,没有保护好涛涛的人格尊严权,所以,李老师没有把幼儿看作权利的主体。

总之,材料中李老师的做法是错误的,违背了“育人为本”的儿童观,我们要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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