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进入题库练习及模拟考试
某饮料生产企业甲(属于制造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0000万元,自行核算的2021年度会计利润为5600万元, 2022 年5月经审核,发现如下事项:
(1)境内自行研发发生研发费用450万元,委托境内某企业进行研发,支付研发费300万元。研发支出未形成无形资产。
(2)投资收益中直接投资非上市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200万元。
(3)成本费用中实际发放员工工资15000万元(含支付临时工工资200万元、季节工工资300万元) ;另根据合同约定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2000元,由其发放派遣人员工资。
(4)成本费用中含职工福利费2355万元。
(5)营业外支出共计150万元,其中合同违约金40万元,税收滞纳金5万元,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罚款3万元,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18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营业外支出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万元。
A.5
B.8
C.21
D.26
参考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禁止税前扣除的主要项目。
税收滞纳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罚款、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3+18=26 (万元)
故此题正确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