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进入题库练习及模拟考试
某饮料生产企业甲(属于制造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0000万元,自行核算的2021年度会计利润为5600万元, 2022 年5月经审核,发现如下事项:
(1)境内自行研发发生研发费用450万元,委托境内某企业进行研发,支付研发费300万元。研发支出未形成无形资产。
(2)投资收益中直接投资非上市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200万元。
(3)成本费用中实际发放员工工资15000万元(含支付临时工工资200万元、季节工工资300万元) ;另根据合同约定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2000元,由其发放派遣人员工资。
(4)成本费用中含职工福利费2355万元。
(5)营业外支出共计150万元,其中合同违约金40万元,税收滞纳金5万元,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罚款3万元,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18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研发支出应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是( )万元。
A.750
B.690
C.562.5
D.517.5
参考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2021年1月1日后,制造业为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2021年1月1日后,制造业为200%)在税前摊销。 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
因此研发支出应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450+300×80%)×100%=690(万元)
故此题正确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