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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情形中,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是( )。
A.董事人数不足法律规定人数的二分之一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C.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
D.单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
参考答案:B
解析:
本章的考点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的种类及召集。
应该在2个月内招考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包括:1、董事会人数不足法律规定人数的2/3,故A错误;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1/3,故B正确;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故C、D错误;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临时提出召开;
6、公司规定的其他章程;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