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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王某于2010年8月20日应聘到甲公司工作,订立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约定从事管理岗位工作和月工资为4000元等事项。劳动合同还约定给予其社会保险补贴,不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2014年6月10日,王某以甲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甲公司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费,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双方协商不成,王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关于劳动合同约定由甲公司给予王某社会保险补贴、公司不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与王某的约定符合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B.甲公司与王某的约定符合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C.甲公司与王某的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依法补缴社会保险费
D.甲公司与王某的决定虽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双方可以不补缴社会保险费
参考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养老保险费缴纳规定:(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2)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因此甲公司与王某的约定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需要进行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