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进入题库练习及模拟考试
甲盖房时误将乙的铝合金门框错拿并安装在自家房屋中。根据所有权取得理论,甲取得该铝合金门框所有权的法律依据是( )
A.先占
B.混合
C.加工
D.附合
参考答案:D
解析:
考查所有权的取得与消灭。
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因一定的行为而结合在一起形成不可分割的物或具有新质的物。
添附包括混合、附合和加工三种情形:
①混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动产互相结合而难以识别或识别所需费用过大,而产生的所有权变动的法律事实。例如,将两种饮料混在一起。本题甲错拿乙的门框装在自己家,但是拆除之后即可归还,不符合“难以识别”的特点。
②附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互相结合而形成新的财产,虽然该新财产未达到混合的程度,但非经拆毁不能恢复到原来的状态。例如,在他人的建筑物上粉刷油漆。本题已知甲错拿乙的门框安装在自己家,符合“财产互相结合而形成新的财产”,故属于附合。
③加工是指一方使用他方的财产并将该财产改造为具有更高价值的新财产。加工标的物仅限于动产。本题甲并未对乙的门框赋予更高的价值,不属于加工。
本题正确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