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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历史真题(2613题)


下列情形中,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有( )。


A.债务人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B.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利益

C.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高价受让财产危及债权人利益

D.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危及债权人利益,但受让人不知道且不应知道该情形

E.债务人无偿赠与财产给第三人危及债权人利益


知识点:2023中级经济基础-真题估分-11日下午(已更新105题)


参考答案:ABE


解析:

债权人的撤销权主要在以下几种情形下行使:①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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