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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历史真题(1000题)


关于民事诉讼举证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可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

B.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10日

C.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D.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知识点:2016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真题及答案解析


参考答案:C


解析:

【此知识点教材有变动】

“人民法院可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错误,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

“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10日”错误,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15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10日。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正确,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错误,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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