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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在某上市公司任职,其从公司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是()。
A.托儿补助费
B.误餐补助
C.差旅费津贴
D.劳动分红所得
参考答案:D
解析:下列项目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些项目包括: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外国来华留学生,领取的生活津贴、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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