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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审计》题库(1446题)


上市公司甲公司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为制造业行业的龙头企业,在对甲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时,遇到下列与职业道德有关的事项:
  
(1)审计项目组成员A注册会计师的父亲持有甲公司对外发行的100股股票,市值520元。
  
(2)审计项目组成员C注册会计师已参与审计甲公司有3年时间,近期因为结婚买了一套婚房,市值320万,向银行提交了贷款申请,并由甲公司提供了贷款担保。
  
(3)D注册会计师自2012年开始就参与了甲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2012~2014年是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身份参与,后来晋升为合伙人,继续参与了2015~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今年会计师事务所仍将其纳入审计项目组,并作为项目合伙人。
  
(4)鉴于ABC会计师事务所与甲公司合作多年,专业能力得到了甲公司的认可,因此甲公司将财务会计系统内部审计服务也交由ABC会计师事务所来做。
  
(5)审计项目组成员E注册会计师的父亲是甲公司后勤部值岗人员,E注册会计师按照市场价格从甲公司购买了5件产品,市值1 000元。
  
要求:针对上述(1)至(5)项,逐项指出是否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并简要说明理由。



知识点:第23章-审计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1)违反。审计项目组成员的主要近亲属不得在审计客户中拥有直接经济利益。
  (2)违反。审计项目组成员由不属于银行或类似金融机构的审计客户提供贷款担保,将因自身利益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导致没有防范措施能够将其降至可接受的水平。
  (3)违反。根据职业道德守则中关键审计合伙人和项目合伙人的定义,该合伙人作为关键审计合伙人的任职年限已经满五年(2012~2016年),那么2017年不应继续参与甲公司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4)违反。甲公司为上市公司,属于公众利益实体,在审计客户属于公众利益实体的情况下,会计师事务所不得提供与财务会计系统有关的内部审计服务。
  (5)不违反。审计项目组成员从审计客户购买商品,如果按照正常的商业程序公平交易,通常不会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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