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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题库(2800题)


201735日,甲上市公司公告《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主要内容如下:

(1)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0亿元;票面利率区间为4.8%-5.6%

(2) 发行人最近一期期末的净资产为680042.72万元;发行人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0058.74万元;本次发行为发行人首次发行公司债券。

(3) 经乙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4) 发行对象包括持有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5) 本次债券发行由主承销商丙证券公司和丁证券公司组建承销团承销。

(6) 发行人最近3年无债务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

本次发行已于2016828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于2016917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2017212日,中国证监会[2017]×××号文件核准发行。

发行人的利润情况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分别简要说明理由。



知识点:第6章 金融法律制度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发行人的利润情况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利息的1.5倍。

在本题中,按最高票面利率计算,本期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最多为5600万元(100000×5.6%),而发行人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10058.74万元远超年利息最高额的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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