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进入题库练习及模拟考试
亿凡公司与五悦公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由亿凡公司向五悦公司供货;五悦公司经连续背书,交付给亿凡公司一张已由银行承兑的汇票。亿凡公司持该汇票请求银行付款时,得知该汇票已被五悦公司申请公示催告,该票据尚在公示催告期间,亿凡公司遂持票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的下列做法中,符合规定的是()。
A.裁定驳回五悦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
B.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C.作出除权判决,由亿凡公司持除权判决请求承兑银行付款
D.作出除权判决,由亿凡公司和五悦公司另行提起普通诉讼解决票据权利争议
参考答案:B
解析:
亿凡公司作为利害关系人在公公示催告期间申报了权利,且亿凡公司所持票据就是五悦公司申请公示催告的票据,因此,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五悦公司与亿凡公司如有其他票据权利争议的,另行提起普通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