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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题库(2800题)


赵某向钱某购买一批瓷砖,价款为5万元,合同履行前,钱某未经赵某的同意,将价款债权转让给孙某,并通知赵某直接向孙某付款。已知赵某与钱某未约定合同权利不得转让。下列有关钱某的债权转让行为效力的说法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钱某的转让行为无效,赵某仍应向钱某付款

B.钱某的转让行为有效,但如赵某仍向钱某付款,可发生清偿效力

C.钱某的转让行为有效,赵某应向孙某付款

D.钱某的转让行为效力待定,取决于赵某是否表示同意


知识点:第5章 合同法律制度


参考答案:C


解析:

(1)债权人转让权利无须债务人同意,因此,钱某未经赵某的同意将价款债权转让给孙某是有效的;
(2)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后对债务人生效,钱某已经通知赵某,债权转让对赵某生效,赵某应当向新的债权人孙某付款;
欧意(3)如果钱某未通知赵某,则赵某有权拒绝向孙某付款,但钱某和孙某之间的债权转让仍是有效的,孙某有权要求钱某通知赵某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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