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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题库(2800题)


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支付货款一周后乙交付货物。甲未在约定日期付款,却请求乙交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对于甲的请求,乙可行使的抗辩权是 ( )。


A.不安抗辩权

B.先诉抗辩权

C.同时履行抗辩权

D.后履行抗辩权


知识点:第5章 合同法律制度


参考答案:D


解析:

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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