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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题库(2800题)


刘某侵占孙某的电脑据为己有,曹某偷走该电脑并将其出售给不知情的周某。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有关占有类型的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A.刘某对电脑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恶意占有、自主占有

B.孙某对电脑的占有属于有权占有、善意占有、自主占有

C.曹某对电脑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恶意占有、自主占有

D.周某对电脑的占有属于有权占有、善意占有、自主占有


知识点:第4章 物权法律制度


参考答案:BD


解析:

( 1)有权占有还是无权占有:由于刘某是侵占,曹某是盗窃,周某是购买赃物,均为无权占有,只有孙某的占有属于所有权人对自己所有物的有权占有。

( 2)善意占有还是恶意占有:由于孙某是有权占有,不谈善恶意;作为侵占人、盗窃人,刘某和曹某为恶意占有;作为不知情的赃物购买方,周某的占有为善意占有。

( 3)自主占有还是他主占有:所有权人孙某、侵占人刘某、赃物出售人曹某和赃物购买人周某均以自己所有的意思而占有,属于自主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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